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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3日讯】 “再这样砍下去,海南岛就会变成第二个撒哈拉沙漠!”在海南省东方市,一位机关干部私下里气愤地对记者说。
中青在线消息﹐在海口,在东方,记者已经不止一次听到这样的愤慨之词。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提供的调查资料表明,福建籍个体户张祥麟、赖桂梅夫妇1999年11月与海南省东方市有关单位签订了两份《承包土地合同书》,承包位于东方市陀兴水库南岸的国有土地13000亩,用于开发种植果树,经营“百果园”。2000年3月至6月,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在张的承包区内有2400亩森林计58万株树木被乱砍滥伐。
时隔不到一年,2001年2月上旬至3月上旬,赖桂梅又安排下属张华、赖仁龙分别负责,继续非法毁林开垦。在未办理任何林业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雇请大批民工,毁坏陀兴水库岸边林地357亩,滥伐林木19.03万株。
海南连续发生两次特大毁林事件,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该省最严重的的毁林案件。据了解,林业部已将这一案件列为全国5起特大毁林案件之一。
7月13日和14日,记者两次来到离东方市区60公里远的毁林现场。在陀兴水库南岸的山地中,到处可见一捆捆被砍伐废弃的幼树。经过一段时间的露天堆放,这些直径从5厘米到20厘米不等的树木已呈暗褐色。如果不是对照山坡上未被砍伐的天然幼林,人们很难相信这里曾经也是茂密的天然雨林。
为什么会发生毁林事件?从毁林者的动机看,一是为了修筑一条长17公里的简易公路,二是为了开垦。
进入毁林者新修的路段,记者发现,在这条原为天然林地的路面上,由于道路两旁的树木被大量砍伐,路基的水土流失非常严重。经过雨水的冲刷,路边不断出现一条条“壕沟”,在阳光的直射下,红黄红黄的暴露层颜色显得格外刺眼。
由于有一些路段就在陀兴水库的岸边,雨水冲刷带起的泥土,就直接灌入了水库。
对于2001年3月发生的第二次毁林事件,东方市林业局和林业公安分局已经予以刑事立案,决定报捕赖桂梅、张华、赖仁龙。但3人现仍在逃。
东方市检察院刑检一室主任张少雄说,此案发生后,林业和公安部门并没有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检察院的同志从当地的报纸上看到了消息后,打电话和公安部门联系,才督促公安部门立了案。
令人奇怪的是,两次毁林案件,无论从面积还是砍伐的株数看,前一次都比第二次严重得多,为什么现在有关部门只对第二次砍伐的357亩立案,而对第一次滥伐的2400亩不予立案呢?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了原因。原来,第一次毁林案件发生后,海南省林业局也进行了调查处理,不过,处理的结果只是对毁林者罚款84.5万元。
对于海南省林业部门以罚代刑的做法,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尖锐地指出:这是行业利益在作怪,如果作为刑事案件处理,林业部门就不能得到罚款收入了。“如果海南省林业部门当初在处理第一次毁林案件的时候依法办事,毁林者绝对没有胆量、也绝对没有可能进行第二次大规模毁林。”
东方市人民检察院也认为,2000年3月至6月间发生的毁林案件,属情节特别严重,林业部门“以罚代刑”是违法的。
海南省林业部门对此事的态度至今讳莫如深。记者两次来到海南省林业局和林业公安分局,都被告知领导全部外出了,留在机关的同志则口径统一地说对此案件一无所知。在海南省林业局林政法规处,一位副处长干脆否认这案子是他们办的。林业局一位好心的同志偷偷对记者说:“你在这里即使待上半年也不管用,他们绝对不会见你的。”
据了解,海南省由于雨量充沛,气候适宜,树木生长的速度非常快,但许多地区保护森林的意识并不强。就在“百果园”毁林现场的旁边,记者还看到了多处当地群众随意烧山开垦留下的痕迹。这些被焚烧过的天然林地,小的一两亩,大的十多亩。像这样的毁林事件,一般都不能得到很好的查处。有人预言,这么砍下去,海南岛最终会变成荒岛。(https://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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