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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1日讯】美国加州最高法院周一裁决,在错误致人于死的民事诉案中,如果造成的死亡并非故意的,保险公司必须为投保者辩护。
据美联社报导,此案源自于在一九九五年洛杉矶县发生的一起意外的住屋枪击致死案,一名少年意外的将他朋友开枪打死。这名凶手的父母被死者家属控告,而美国 Safeco 保险公司说,它没有责任在一件错误致人于死的诉案中,为开枪者的家庭辩护。
该公司引述该公司保单的规定说,它没有义务承保“非法行为”。可是,保单却涵盖“意外造成的身体伤害”。
州最高法院的这项裁决推翻了一个上诉法院所作的决定,那项决定说,Safeco 没有责任进行辩护,因为开枪者是在少年法庭以非蓄意过失杀人─一种非法行为─被起诉。
但是,州最高法院大法官以六对零票的表决说,一种“非法行为”祗有在“故意的”非法行为下,才能被解释为不在承保范围的行为。
大法官约西‧肯纳达问道:“合理的投保者会预期他们的屋主保险竟然对他们家里发生的意外伤害或死亡都不负责任吗? ”
但是,这件案子可能不会有很大的影响,因为大多数保险公司对于“犯罪行为”都不承保。
此案之发生,那是在此案的凶手凯利和若干朋友在他家里聚会时,凯利在他母亲的外套的口袋里发现了一支点二二口径的布里达手枪。凯利将这把手枪手把的夹子拿掉。
由于认为枪里面没有子弹,凯利拉了板机,将他的朋友克里斯多佛‧米契尔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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