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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燃费 台消基会批政府每年多收11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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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9日讯】(据中广新闻记者彭群弼报导)民众每年缴交汽燃费,对于很少开车的民众,依排气量的征收做法,不符合使用者付费观念,也变相鼓励民众多开车,消基会估算,政府每年因此超收汽燃费约119亿元,消基会呼吁政府早日实施随油征收,回归正轨。

节能减碳成为政府与民间的共识,但政策的配套却牛步,民国九十六年底立法院通过通公路法部分条文修正,将汽燃费改为随油征收,但至今没有新的进展,法律没有通过修正,随油征收的配套也停留在纸上谈兵。消基会上午召开记者会,再度批评政府没有决心推动节能。

消基会指出,依照国人常用的1201~1,800C.C.的小客车为例,其耗能标准为1公升行驶11.6公里,再依经济部能源局97年车辆油耗指南计算基准,国人每年的燃料花费,以年度使用15,000公里,换算,每年用油量为1,290公升,油价以30.07元(依中油97年度平均油价)计算,每年的油耗加上汽燃费的支出约43,590元,如果改为随油征收,每年只需要42,015元,换言之,多缴了1,575元。依照相同的计算基准,消基会推估每年政府超收的汽燃费达到新台币119亿元!十分不合理。

因此消基会再度呼吁政府早日实施随油征收,落实使用者付费。至于交通部担心随油征收之后,目前专款专用的道路养护费用的财源流失,养路将出现问题,对此消基会则反驳,高油价时代,民众都会选择搭乘大众运输工具,道路使用量减少,养护需求也会减少,根本不是问题。消基会指出,随油征收之后,汽燃费也应该参考美日等国做法,用于环保用途。甚至连对岸的中国大陆去年起也改为随油征收,并且在燃油生产阶段加以征收。

消基会指出,已经实施了40年的恶法,应该迅速修法。回归使用者付费,从价管制,减少使用,鼓励民众使用低能耗的运输工具,多走路、多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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