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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建政以来首位大法官涉贪判囚无期

2010-01-19 23:48 中港台时间|01-19 23:5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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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9日讯】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前副院长黄松有因涉贪受贿,19日被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全部财产。他是中共建政60年来、首位因违法犯纪被处极刑的大法官。

BBC消息,黄松有案星期二(1月19日)上午在河北省廊坊市中级法院宣判。法院认定黄松有利用职务便利,收取利益超过510万元人民币。

拥有法学博士学位、现年52岁的黄松有成为中共建政60年来因涉嫌贪腐而落马的最高级司法官员。他曾被认为是推动中国法制改革的领军人物。

据《财经》杂志网站报导,黄松有当庭未表示是否上诉,其律师称最终是否上诉尚待研究。

黄松有是广东汕头人,1982年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历任广东省高级法院法官、广东湛江市中级法院院长、党组书记,湛江市政法委副书记等职务,2002年12月晋升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中新社引述廊坊市检察院起诉书说,黄松有被控在2005至2008年间利用其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的职务便利,收取广东律师陈卓伦等五人贿款,合共390余万元人民币。

此外,黄松有还被指控于1997年担任广东湛江市中级法院院长期间,伙同他人骗取单位公款308万元,其个人分得120万元。

黄松有2008年10月中旬被带走调查,继而被免去最高法副院长等职务。案件经由最高法指定廊坊市中级法院审理,黄松有母校西南政法大学的校长龙宗智与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子程为其出庭辩护。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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