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首页right arrow环球right arrow文章正文

布兰妮乱花钱 借卡刷触法

2010-01-21 09:57 中港台时间|01-21 09:59 更新
0

【大纪元1月2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钟明非/综合报导)

很难想像,已经28岁而且有两个小孩的布兰妮,竟然没有财务自主权,连血拼都要偷偷使用她随行保镖的信用卡。

日前布兰妮被踢爆在某名品店买了两双皮靴,在收银台签账时,店员核对持卡人姓名和签名不符合,糊涂的布兰妮才惊觉她用的是保镖的卡,却签了自己的名,法律专家认为此举涉嫌诈欺。

原来布兰妮在2008年初因为连续惹了太多麻烦,财产被法院判决由父亲暂时接管至今,每天花钱额度不得超过1500美元(约台币47850元 )。


(http://www.dajiyuan.com)

标签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纪元保留删除恶意留言的权利,包括低俗、误导或攻击信仰等内容
本网站图文內容归大纪元所有, 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