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月2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王曼娜香港22日电)华语流行歌手曹格涉嫌在香港街头殴打歌星侧田案件,今天在香港法院获控方同意撤销控罪,但法官判曹格自签担保港币1000元守行为1年,不留案底。
曹格涉嫌殴打侧田案件下午2时在东区法院聆讯,曹格在庭上表示,自己是受酒精影响,为事件引致不必要的麻烦感到悔意,并获控方同意不起诉。
裁判官判曹格以1000元自签担保,守行为12个月。裁判官提醒曹格在守行为期间不得犯暴力罪行、公众地方行为不检或破坏公物,否则须向法庭缴交1000元。
曹格离开时表示,完全接受法官的判决,并形容自己要守行为一世,他要为自己做错事负上责任及代价,并希望自己的经历对年轻人有警惕作用。
曹格又向侧田、他家人及传媒表示道歉。
案情指出,原名曹佰豪的曹格,去年9月23日凌晨在中环一间酒吧内被1名外籍男子取笑似小丑,曹格与对方理论期间发生打斗,曹格意外推跌上前劝架的侧田,其后曹格舆侧田扭打一团,双方友人制止后,2人一起乘出租车离开酒吧。
当出租车驶至金钟红棉路时,醉酒的曹格强行下车,并以飞脚踢向车内的侧田,疑遭踢中下体的侧田下车后伸脚还击,曹格则拿起路旁维修工程的路牌一度企图砸向侧田,幸被友人及时拦阻,最后2人由友人陪同分乘出租车离去,冲突约半小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