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满妹猪脚第二代 争产互告

人气: 28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0月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刘嘉泰花莲县1日电)花莲县凤林镇知名的“满妹猪脚”创始人刘满妹过世,3名儿子因争执猪脚店经营权反目。大哥马赞华被两名弟弟状告涉嫌背信和窃占,两名弟弟则被大哥控告涉嫌妨害自由。

凤林警分局今天指出,“满妹猪脚”在刘满妹长期经营下打开知名度,吸引许多游客品尝。店家原址后因需拆迁,转而购买凤林镇长桥段1块土地,兴建新店面计划继续经营猪脚店,但建物还未完成装潢,刘满妹即过世。

警方表示,刘满妹过世后遗留土地、建物及现金新台币380余万元,她的3名儿子曾针对遗产分配进行协调。其中一方说,3人达成各持分1/3的协议,并口头决议委由马赞华经营“满妹猪脚”,从民国97年1月起至98年1月止为期1年。

警方指出,根据协议,在为期1年的经营期间内,马赞华应每月支付二弟马赞洋、幺弟马赞明各5万元,且在经营期限届满后,须由3兄弟共同协谈后续猪脚店的经营方式。

警方表示,马赞洋等说,马赞华经营期限届满,他们向马赞华要求共同讨论店家后续经营方法时,马赞华拒绝返还猪脚店经营权,并声称独资拥有猪脚店。

警方指出,马赞洋等不满马赞华声称独资拥有猪脚店,于民国98年3月22日,涉嫌前往猪脚店拆下马赞华与艺人合照的相片,还驾驶小货车挡在猪脚店门口,阻止员工对外经营。

警方表示,马赞明后来在98年3月间再到猪脚店,涉嫌以铁链拴住店面,并4度关闭电动铁卷门,甚至还站在门口阻止消费者进入店内。

3兄弟争产阋墙,因涉及妨害自由案情,警方出面侦办。全案在侦讯后,移送检方侦办。

花莲地检署主任检察官许建荣表示,马赞华状告两名弟弟涉嫌妨害自由,属于公诉罪,检察官在侦办后已提起公诉;马赞明等2人则是告马赞华涉及背信和窃占等罪嫌。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