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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警察罚单配额制度惹争议

2010-10-04 15:44 中港台时间|10-04 15:4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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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琮瑜荷兰报导)最近荷兰媒体爆料,全国各地警局普遍存在要求警察完成罚单配额任务,确保收到足够的罚款。此事引起警察工会和部分国会议员的批评。

据透露,在乌德勒支,新警察被要求每个季度开出50张罚单,否则业绩不合格;如果两个季度没达到要求,将被辞退。在鹿特丹,如果警察每年没有达到120张罚单配额,将面临减薪。鹿特丹警方发言人表示:“开罚单只是警察的一项工作,不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通常警察每天巡逻6小时,每年在街上巡逻200天,会遇到数以百计的违规或犯罪事件。因此120张罚单并非难事。”

自2007年起,荷兰警方取消工作合同中的罚单配额,其不再作为警察业绩标准。尽管如此,许多地方警局仍要求警察完成罚单配额。

荷兰警察工会表示,此项荒谬的规定使警察声誉严重受损。当开具罚单时,警察不再受到人们的尊重,取而代之的是被嘲笑没有完成“任务”。自民党议员认为这项制度是警察乱开罚单的原因。工党议员表示该项制度是一个错误的示范,会打击那些没有完成罚单配额的好警察。

荷兰第二议院要求看守内阁司法大臣巴林(Ernst Hirsch Ballin)对此事作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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