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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社会住宅上路 难题才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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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15日电)首批社会住宅1661户兴建地点出炉,僧多粥少的情况下,入住资格条件、租金多寡、居住年限等规则该怎么订,才能落实政策美意,将是内政部下阶段要伤脑筋的课题。

根据内政部资料,台北市房价所得比10.87倍,是全国最高,台北县房价所得比7.89倍,名列第2。大台北地区居高不下的房价,让一般小老百姓望尘莫及,经济与社会弱势族群更面临“租不起”窘境。  

社会住宅推动联盟10月13日拜会总统马英九,呼吁兴建只租不售的社会住宅,照顾弱势民众;内政部展现高效率,不到1个月完成首批选址、兴建户数、坪数等规划,预计11月下旬进行社会住宅实际需求调查。

社会住宅推动联盟发言人吕秉怡肯定政府用心,不过,他说,不到1个月的时间地点就决定好,“快了点”。

他认为,台湾过去没有推动社会住宅经验,政府当务之急应该先了解哪些族群需要协助、调查受扶助对象需求,再依需求选择地点。

吕秉怡举例,身心障碍者需要无障碍空间,若未纳入设计考量,兴建出来的住宅恐怕不符需求。

台湾大学社会工作学系副教授王云东也提醒,不少人担心供弱势居住的社会住宅冲击附近房价、造成治安隐忧,政府选址过程中有必要争取基地附近居民支持、努力化解疑虑。

为避免标签化,内政部决定社会住宅采混居方式,不仅社会经济弱势、中低收入户可申请居住,连外地到台北都会区就学及就业的青年也可租用。

住宅法与社会救助法对社会经济弱势与中低收入户均有明确定义,但外地到大台北地区就学、就业者众,该如何界定,以及入住资格条件、审核方式、优先顺序、居住年限长短、租金收取、混居比例、后续管理等游戏规则该怎么订,有待内政部提出具体方案。

不过,社会住宅采混居,在社会住宅户数不多、僧多粥少的情况下,会不会产生排挤效应,造成真正照顾到的弱势民众不多,内政部在订混居比例时恐怕要好好评估。

政府决定兴建只租不售的社会住宅照顾弱势民众,立意良好,但从过去国宅政策许多层面遭到诟病,社会住宅后续的规划与执行仍是最大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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