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0年11月22日讯】事件发生
2010-11-1日下午,江苏省泗洪县重岗社区余庄村胡东组,因认定农户加工山芋粉产生的污水污染环境,由重岗乡政府组织的社会闲杂人员21人,乘坐了6辆车,协同一辆警车,认定农户加工山芋粉污染环境,在收缴农户加工山芋粉的机器设备时,与当地两户农民发生了激烈的冲突。在争抢追打的过程当中,导致胡昌军的妻子胡雪(又名胡三英)当场休克倒在地上,而且没有了心跳呼吸。
据当地农民目击者证明,当时胡雪头部受到政府工作人员重击,且下腹部被政府工作人员重重地踹了一脚,这两次击打是胡雪休克的真正原因。
事件发生后
胡雪倒地后,21个政府工作人员乘坐他们的6辆车协同警车一起仓惶逃跑。出于马上救人的目的,愤怒的村民将其中一辆黑色轿车拦下,要求其将带至乡镇医院抢救,但乡镇医院因设备不全无法进行抢救,遂转至县医院进行抢救,泗洪县医院进行抢救后宣告抢救无效,且半小时前已经死亡。
黑色轿车司机许尔刚得知此消息后,告知了相关政府官员。公安局开始介入调查,且将受害者尸体转至殡仪馆,禁止亲属探望。
村民要求政府给说法
2010-11-01晚上重岗乡政府门口围满了愤怒的村民,只是为了要求政府给个说法。但政府官员无人出来处理应对,又安排了更多的社会闲杂人员将村民非法拘捕,而且在关押期间对村民进行殴打,要求其保证不再闹事。
其它更多愤怒的村民第二天组织了20多人,想去宿迁市进行申冤上访,但在路途中就被重岗乡政府雇佣的50多人进行拦截,将村民非法拘捕在大楼乡派出所,收缴农民的交通工具拖拉机,而且在关押期间再一次对村民进行殴打,要求其保证不再闹事。
公安局调查结果
公安局调查后,认为死者胡雪身上无明显伤痕,并不能确认是被击打致死。旁边农民所诉说的看到是被击打而死,只是个人主观意愿,不能作为证据!??
所以公安局确定此案不能作为刑事案件立案,死者家属要求立案抓人,就必须通过尸检程序进一步确认死因,否则只能被列为民事案件,由政府赔钱给死者家属。
死者家属认定死者是被击打而死,且认为尸检可能会缺乏公正性,不同意尸检,要求立案调查,法办凶手。
此案陷入僵局,至今没有处理。
亲属要求探望死者被拒
胡雪的娘家亲属从江西吉水赶到宿迁,在离开宿迁前要求探望死者。但泗洪县刑警大队长陈彦给的回答是,
1. 此事是赵局长全权负责,但赵局长在市里开会,无法给你们答复。
2. 要探望死者,必须要等到案子结束后。
3. 案子一天不结束,就不能探望。
死者家属直接到殡仪馆找到工作人员,殡仪馆工作人员说必须得到公安局的批准,再一次打电话给陈彦,得到的回复确是需法医批准,但他没有法医电话,且陈彦交待工作人员如果家属强行探望即刻报警。
此事公安局的态度令人迷惑,是否死者身上并不像医院的报告那样描叙的死者身上没有明显伤痕呢?而且死者家属连探望权都没有,我们的执法人员难道不顾人权问题了吗?他们要掩饰什么?
冷漠的政府部门
至今,我们的重岗政府没有给死者家属任何形式的安慰,只是要求死者家属接受赔偿,金额可以商量。
到现在这个开放的社会,我们的重岗政府还是以官老爷自居,不知道自己是服务者,还在视人民的生命为草芥,认为什么事情都可以赔钱了事,令人深思。
加工山芋粉真的污染环境吗?
近年来山芋粉受到日韩客户的欢迎,价格有增无减,但加工厂的收购价并无随市场价格变动。
农户自行加工山芋粉原因是镇上的山芋粉加工厂收购价太低,而自行加工可以创收。
政府部门反馈农户加工山芋粉产生的污水污染环境,但镇上的山芋粉加工厂也是直接排放,并无科学的处理后排放。
农户反馈政府之所以不允许农户自行加工山芋粉,重要原因是怕山芋粉加工厂收不到山芋,利润下降。农户反馈加工山芋粉产生的污水其实是一种有机肥料,合理排放使用的话,对农作物有很大的促生长作用。
重岗政府处理农户自行加工山芋粉的行动就是将农户加工需要使用水泵和传动皮带,强行武力没收,导致此惨案的发生。
如果我们的政府纠正自己官本位的思想,此事应该做的是帮助农户创收,合理引导农户排放处理污水,而不是对农户强行没收生产工具,使人民屈服于政府。
农户加工山芋粉的机器。
机器和待加工的山芋。
如小山坡般的待加工的山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