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恩宠:上海大火、上海真相与反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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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0年11月25日讯】2010年11月15日下午,上海胶州路一幢28层高楼的大火,已夺走58人生命。大灾4小时之后,有多家海外媒体记者要采访我,当时我认为对同一灾难、同一人在同一时间接受多家媒体的采访若从不同角度去报导,会造成误解,所以我在第一时间接受了《大纪元》报社李真的采访,首先祝贺大纪元报社成立10周年,同时感谢该报社记者李真、骆亚等对我多年的采访报导,使我在软禁中发出声音。当晚,因故婉拒了多家媒体的采访,他们均表示理解。

当《大纪元报社》发出对上海大火第一篇报导中,包括了我的独家时评,击中了要害,几天后在官方报导中证实了我的时评有可信度。于是上海市公安局派员在11月18日下午2时15分对我家进行搜查,拍摄、取证。他们第一次对包括我家所有官方报刊、书籍、杂志进行全方位拍摄,以证实我的“道听途说”是抄袭官方报刊,这样我信心大增,用共产党的报刊资料去“道听途说”去判我刑,有些可笑吧?

当天还查抄了我26页的文稿,我在“查抄单”上鉴字:“26页文稿全是对中共上海市委主要负责人的检举材料”。当天这些警方人员还对朋友刚送我的一个小鸟拍摄,还对朋友送给我的一些保健品进行拍摄,还对我家冰箱中食品和放在地上10瓶啤酒感兴趣,以证明从昨天(11月17日)起已领到每月近2,000元养老金,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还在“骂共产党,骂政府”。在4小时的传唤中警方认为,你已拿到共产党政府给你的养老金,没有共产党你哪来的养老金?我当时回答,美国的老百姓在美帝国主义统治下没有养老金?在国民党、民进党轮流执政的台湾,没有养老金?难道要台湾人民天天高唱“国民党好,国民党好……”;“民进党好、民进党好,民进党是人民的好领导……”。香港政府不发养老金,那为什么有这么多大陆人要投奔香港,有的在大海中喂鱼……

上海大火当天,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讯速对“处级干部”王妙兴贪腐9,700万元作出无期徒刑判决,第二天各大媒体作出了高调报导,有人认为上海当局试图转移大火案的注意力……

王妙兴曾任上海新长征(集团)有限公司中共党委书记、董事长。原上海郊区嘉定县有个长征人民公社,后全部划入中心城区普陀区为长征乡,后有变为长征镇,其所有集体土地和集体财产变为国有上海新长征(集团)有限公司。王妙兴原是个穷光蛋,却在任职10余年间,用其“亦官亦商”的身份在土地转让、项目开发、公司改制、股权转让等过程中,敛财高达1.1亿元。

王妙兴在1994年至2007年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侵占公司财物,并收受贿赂。在土地转让项目开发、公司改制、股权转让等过程中大肆敛财。非法将9,700万元国有财产隐匿在其个人控制的账户中,收受他人钱财630万元,将单位资金500万余元占为已有。

法院认定王妙兴贪腐罪名成立,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生、没收财产60万元;受贿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没收财产30万元;职务侵占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8年,没收财产10万元。三罪并罚后,法院决定对王妙兴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没收财产100万元,受贿所得予以没收。

王妙兴的犯罪事实在1994年至2007年间。1994年,黄菊成了上海市市长,以后徐匡迪、陈良宇、韩正任市长。俞正生在上海世博会之前接受上海媒体采访中称,有17名局级干部和100多名处级干部非法,当人们正等待案例一一公布时,上海大火发生没几天,上海又高调宣布对59岁将退休的上海房地局副局长陶校兴逮捕。陶在10月13日被双规,按惯例在“双规”一年后移送司法机关。看来上海大火之后,上海当局尽快抛出一些替罪羊来转移民众的视线。这或许是上海的大火,暴露出上海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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