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国学生偷美国旗 保释金17.5万美元

辩护律师称是“典型的大学恶作剧” 抱怨马州保释系统不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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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崔清文美国华盛顿DC编译报导)据巴尔的摩太阳报10月30日报导,三名来美旅游的加拿大学生突然遭到逮捕,警察指控他们上周在约翰霍普金斯大学(Johns Hopkins University)偷了一个停车牌、一面美国旗和一把挂锁。他们的律师称这是个“典型的大学恶作剧”。

两名男子和一名女子被控两项毁坏财产和偷窃罪,三项行为不当罪。事件发生在10月23日(周六)凌晨3:30。

这名18岁的女孩叫蕾妮‧格莱蒂琳(Renee Gladilen),警察把她交给一名地方法院的专员,该专员设定其保释金为一千美元。她很快就交付了保释金,被释放了。

两名男子分别叫贾斯廷‧科鲁安斯(Justin Cruanes)和利夫查尔斯‧麦克唐纳(Leif Charles MacDonald),都是23岁,警察把他们交给另外一名专员,该专员设定保释金为每人175,000美元。

科鲁斯安的父亲拿出17,500美元给保释代理人(这是保释代理人要求的10%的付款),使儿子能够尽快离开控告划押室(Central Booking)。这名年轻人于上周一(10月29日)凌晨2点走了出来。

麦克唐纳就没有那么幸运,但是他的父亲是巴黎一个大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能够联系到一名前联邦检察官,现已转行为巴尔的摩的辩护律师。上周一,该律师赶往法庭。

结果是:联邦地方法院的法官把保释金降到一千美元,麦克唐纳立即交付了保释金。

三人决定离开这里,回到加拿大的蒙特利尔(Montreal)和麦吉尔大学(McGill University)。但是科鲁安斯拿的是美国和法国护照,不能离开。其他两名同学是加拿大公民,他不是。律师说由于这个未裁决的指控,他不能跨越国界。

这三名学生的律师布赖恩‧汤普森(Brian Thompson)说,这个保释金的情况表现出了一个明显的缺失,就是被逮捕人的保释金究竟是如何设定的。巴尔的摩巡回法庭的法官公布了一项无约束力的裁决:被告首次出庭,在移交给保释金专员之前,应该有资格要求法律代理人。

一千美元的保释金对格莱蒂琳似乎合理。17.5万美元对科鲁安斯和麦克唐纳就过分了。汤普森说,律师应该可以说服法院专员这个金额实在不公平。

这几个年轻人在控告划押室呆了几天。他们可以联络外面,有钱请律师。但大多数的被告却不是这个情况。

这三位加拿大的学生来到马里兰,是参加在安纳波利斯(Annapolis)的美国海军军官学校举办的划船比赛。这两名男子是麦吉尔(McGill)划船队的成员,他们到巴尔的摩的霍普金斯大学去探望一位朋友。

根据警察的指控文件,校园保安在监控视频上发现他们三人“正在破坏财物和捣乱”。一名不当班的警察以保安的身份在西大学公园路(West University Parkway)截住了他们。其中一人带着粉色假发。

法庭文件记述,这名警官和校园保安看到麦克唐纳的“右腋下夹着一个弯曲的JHU停车位 (JHU Parking)的牌子”。在科鲁安斯站着的地方附近,一个自由旗杆上的一面美国国旗被摘掉扔在地上。警察说在麦克唐纳的身上搜到一把旗杆挂锁。

他们的律师承认他们做了不妥的事。

目前还没有给他们定罪。并且当警察赶到的时候,麦克唐纳持有挂锁和弯曲的停车牌,警察的报告说其他两个人的手里没有东西。

汤普森表示,除非当事人在警察面前有不法行为,否则警察不能因为行为不当而逮捕当事人,他坚持说对科鲁安斯和格莱蒂琳的逮捕是非法的。这在随后与检察官的讨论中或在法庭审理中将会厘清。

但是马州的法律系统几乎没有给辩护律师选择的余地,只能在之后的司法程序中进行辩护。那就意味着,即使是很小的指控,如果不能缴纳保释金,也要在监狱里呆上几个星期,甚至几个月,直到开庭,或者见到律师。

汤普森说,法院专员在众多案件中设定保释金时,没有任何标准、要素、或者指示作为参照。那么其结果就是随心所欲、任性、和荒诞 。这位前检察官,现为辩护律师,代表大男孩保释公司(Big Boyz Bail Bonds),有他独特的行业观点。

法庭文件上记载着埃里克‧古登(Eric Gooden)是那位设定17.5万美元保释金的法院专员。古登的上司、行政长官琳达‧刘易斯(Linda Lewis)说古登“不能就这件事发表言论”,而将问题提交给马州司法部的一位女发言人安赫莉塔‧葡莱茉(Angelita Plemmer)。

葡莱茉也拒绝评论,表示该案件保持开放。她说一旦案件结束,联邦地方法院的首席法官本‧克莱伯恩(Ben C. Clyburn),有“特权查阅这个案件全部过程”, 但她不愿说明是否会查阅。

当被告被逮捕,稍后被带到法院专员面前的时候,被告是否有资格请辩护律师的问题,已经辩论几年了,一些人说这事是由国家最高法庭在2004年确定的。

发生在马州西部一位法院专员参与最初的保释金听证时,唐纳德‧芬纳(Donald A. Fenner)所做的认罪证词,上诉法庭(Court of Appeals)的法官判决,该证词在审理中可以用于对被告定罪的依据,尽管他当时没有辩护律师出庭,因为这个听证不是诉前程序的“关键阶段(critical stage)”。

六年后,马里兰大学的法律教授道格‧科尔伯特(Doug Colbert)和他的学生领导了一个新的指控。今年十月初,巡回法官埃尔弗雷德‧南斯(Alfred A. Nance)甚至发表了与上诉法庭的法规成尖锐的对比的观点。

法官指出,先进行庭审十分关键,一旦进入保释金程序后,被告们就陷入了实际的和程序上的刑罚,而且被逮捕的人“有资格请辩护律师”,因为保释金专员的决定会导致被告处于失去自由和受管制的危险境地。

马州司法部长办公室正在考虑上诉,但是由于南斯的观点是无约束力的,这就不清楚是否一定要实施。然而,上诉法庭可以启动程序从新审阅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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