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立法会通过引入醉驾三级制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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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0年12月09日讯】(大纪元香港记者站报道)香港立法会三读通过《道路交通修订条例草案》,引入酒后驾驶三级制,最严重的第三级违例,首次定罪可以罚停牌最少2年,重犯就最少罚停牌5年。而议员郑家富提出的多项修正案全部被否决。署理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邱诚武指,引入三级制刑罚信息明确,相信可加强阻吓力,相比其它地方,本港刑罚亦属严厉。

酒后驾驶三级制,即“饮得愈多、罚得愈重”。初犯者最少停牌6个月,重犯者至少停牌2年到5年。司机体内酒精含量,若每100毫升呼气有66微克以上,便属最严重的第三级违例,首次定罪可以罚停牌最少2年,重犯就最少罚停牌5年。

另外修例后,被控危险驾驶罪名的司机,如被发现同时服食摇头丸等6种违禁药物,刑罚将增加五成,又引入新条例,惩罚危险驾驶引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的司机,当中严重身体伤害亦包括精神受损。

重犯终身停牌修正案被否决

不过,议员郑家富提出多项修正案,最终都不获通过。他的建议包括加强罚则,醉驾超标两倍的第三级违例,或危险驾驶引致他人死亡,重犯者最高判处终身停牌。他说:“我觉得终身停牌不是终身监禁,终身停牌只是将一些危险的驾驶者,他一次又一次犯了危险驾驶,而令他们没可能继续驾驶。”

民主党的黄成智对修正表示赞成。自由党的刘健仪亦指,运输业界支持加重刑罚,认为有助杜绝害群之马。
不过,公民党的汤家骅反对修订,认为当局提出的三级制刑罚已经是落足重刑,如果大幅提高罚则,严厉立法,是不理性的做法;社民连的陈伟业亦不支持郑家富的建议,认为对于职业司机被停牌有很大影响,又指他的修订是“阶级斗争”,有钱人犯法被终身停牌可以请司机,而职业司机被终身停牌后就会失去饭碗。

郑家富反驳,屡次醉驾导致他人受伤的司机,根本不配做职业司机,他们被终身停牌后,亦可以有公共交通工具代步,并可以另觅职业。他又一度语带激动,不满陈伟业指他的修订是“姿态多于实际”,认为是丑化他在议会多年争取打击醉驾的努力。陈伟业之后澄清表示,认同郑家富修订的方向,又澄清“姿态多于实际”是形容修订的效果,而并非指责郑家富。

郑家富反驳工联会的批评时,又掷讲稿及推跌摆放讲稿的木架,他其后向主席曾钰成承认自己失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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