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网民主张留言 法律风险由发文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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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王曼娜香港22日电)香港今天公布的一调查发现,57%受访网民认为,网上讨论区出现侵权、诽谤及侵犯私隐等法律风险时,应由发文者承担。

香港互联网专业协会在今年2月中透过5个网站访问约5000名网民,调查结果显示,网民都很理智,并非常珍惜网上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87.7%网民为了能畅通无阻交流资讯、抒发感受和看法而愿意文责自负或由网站和发文者共同承担责任。

有57.4%网民认为,当用户在网上讨论区的留言出现如侵权、歧视、诽谤、私隐等法律风险问题时,应由发文者负责;30.3%认为应由网站和发文者共同负责;只有11.5%认为应由网站独力负责。

调查又发现,当网站收到投诉指用户的言论含侵权、歧视、诽谤、私隐等成分,35.5%网民希望给予限期,让用户自行决定应否删除;18%希望让用户直接与投诉人调解;14%希望无条件保留有关言论;8.4%表示有理据要对簿公堂;23.6%希望网站自行删文了事。

换言之,超过75%网民希望有适当渠道处理被投诉的言论,不愿意让网站单方面删除言论。

调查也访问41个网上服务供应商,结果发现,所有业界都认为,必须尊重网民的言论自由,不应随意禁制网民发表意见,供应商要尽可能合情、合理、合法地处理网上言论的投诉。

大部分网上服务供应商过去12个月都有收过有关投诉网民言论的信件,投诉内容主要涉及中伤、诽谤、失实、版权、歧视和私隐。网站大都删文了事,也有交由律师处理,或与投诉人商讨解决方案。

不过,60%业界认为,现在的法律制度不能有效保障网上内容和服务供应商。

调查又发现,不少网站已进行自愿性审查讨论区内容,确保网站运作符合法规。

调查机构表示,如果要网站自行处理网上言论问题及承担法律负责,会对小型网站,造成沉重负担,促请香港政府正视网上资讯流通的问题,完善法规。

另外,为保障超过430万名香港网民享有合法交流和自由资讯传递,提升网上服务水平及带动互联网服务发展,互联网专业协会和10个网上服务供应商今天宣布成立“网上服务供应商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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