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法院否决荷兰涉外婚姻移民最低收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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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李云帆荷兰报导)最近,欧洲法院否决了荷兰政府对涉外婚姻规定的最低收入要求。法院认为,此移民政策违背了欧洲法律。

一个摩洛哥人的案例

摩洛哥人沙克龙(M. Chakroun)在荷兰定居两年后,娶了一位摩洛哥妻子。他把新婚妻子留在摩洛哥,自己回到荷兰在制造业工作。2005年沙克龙失业了。一年后,沙克龙为妻子申请荷兰居留,使她能够与自己团聚。然而由于沙克龙的失业补助金低于规定的最低工资的120%,沙克龙妻子的居留申请遭到拒绝。
沙克龙对此一直上诉,直至欧洲法院。今年3月初,法院作出了对这对夫妇有利的判决。荷兰对涉外婚姻家庭团聚规定的最低收入要求高于任何欧盟其它国家,违背了欧洲理事会规定的欧洲人拥有家庭团聚的权利。

最低收入要求将被取消

3月8日,司法大臣巴林(Ernst Hirsch Ballin)告诉国会,他将放弃120%的最低收入要求,移民部也将停止区分哪些人来荷兰之前就已经结婚,哪些人想把新娘或新郎带到荷兰来。Radhoud大学移民法律教授基斯‧赫鲁嫩代克(Kees Groenendijk)说,“司法大臣没有其它选择。欧洲法院的裁决发出了一个明确的信息,荷兰这些年来一直在漠视欧洲法律。”赫鲁嫩代克教授认为,荷兰移民政策的其它方面也需要被重新审定,因为它们违背了欧洲法律。比如荷兰移民政策要求涉外婚姻中的当事人必须至少21岁,还有申请者必须在原籍国通过荷兰语语言测试等。

其它移民政策不变

巴林大臣表示,他依然支持去年做出的决定,对涉外婚姻移民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比如禁止第一代表亲之间的婚姻,以及准移民需要达到最起码的教育水平。政府还计划提高对语言的要求。政府实施这些措施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强迫婚姻,以及鼓励外来移民融入荷兰社会。

更严格的婚姻移民法是荷兰政府在2003年至2006年间引进的,此法案曾经一度成功的限制了“外来新娘”的数量。据荷兰政府公布的数据,涉外婚姻中成功申请荷兰居留许可的数量从2003年的2万3千人降至2007年的1万1千人。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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