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丹麦欲重设离异12岁区分线

2010-03-22 04:49 中港台时间|03-22 04:55 更新
人气 2

【大纪元3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童景丹麦报导)丹麦新闻局瑞草(Ritzau)3月17日消息,12岁以下父母离异的孩子,或将不再被询问愿与他们的父亲还是母亲住。丹麦人民党提议重新引用12岁区分线,即只有年满12岁的孩子可参与离婚案中的父母管教权选择。

丹麦2007年制定的父母责任法,取消了12岁区分线,主要原因是与国际儿童公法有抵触。因此所有父母离异的孩子,都有机会在父母离异时进行关于住处和相处的对话。然而丹麦人民党的社会问题发言人马丁‧亨利克森(Martin Henriksen)认为,这样沉重的责任,使孩子难以承受。马丁‧亨利克森说:“这种决定绝对是没有经过慎重思考的,虽然听起来很好,所有的孩子的心声都被听取了,但在现实中,我们不能将这么重的责任以这种方式强加给孩子。”因此他将向司法大臣拉尔斯‧巴甫德(Lars Barfoed)提议,立即重新采用12岁区分线,而父母责任法的其余条例则可等到司法部原定的2011年再审核。 (http://www.dajiyuan.com)

标签
相关专题: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我们
请进入安全爆料平台
守护善良正义,值得奋战到底
大纪元电子报
一旦重大新闻发生,我们会立即发送到您的电子邮箱
Email Icon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纪元保留删除恶意留言的权利,包括低俗、误导或攻击信仰等内容
本网站图文內容归大纪元所有, 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