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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团会收文 公文令人啼笑皆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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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吴哲豪彰化县14日电)1对在彰化市卖饭团的老夫妇,由于未办理营业登记,被国税局开单告发,不过国税局所发出公文受文者写的竟然是“饭团”,国税局则解释,公文只是请当事人到局来说明。

民主进步党籍议员黄育宽今天在彰化县议会质询时指出,这1对在彰化市实践路卖饭团的老夫妇,平时在住家附近摆摊维生,1天赚不到新台币200元,不过日前接到中区国税局彰化县分局发出的公文,受文者写的却是“饭团”,公文内容则说如果他们不办理营业登记,将被罚3000元。

黄育宽表示,国税局的税务员未告知老夫妇违法的原因,前来了解时也是用偷偷拍照的方式,受文者不写摊子名称,反而写“饭团”,旁边的摊子也收到公文,受文者有“红茶”、“鸡排”和“咸酥鸡”等。

中区国税局彰化县分局第三课课长陈丽龄则说,他们在查税实务上,如不知道受文者是谁,只能依现场情形称呼,可能是因为税务员出门清查时,没有遇到摊贩在营业,如果没有店名,就只好写“鸡排”等名称。

陈丽龄表示,这些公文只是请当事人到国税局来说明,如果真的不办理营业登记,才会依营业税法开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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