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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电话诈骗猖獗 华人深受其害

2010-05-17 02:07 中港台时间|05-17 02:1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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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金明耀韩国首尔报导)韩国各类电话诈骗活动日渐猖獗,为数不少的在韩华人直接或间接参与了这类诈骗犯罪活动,受害者中,在韩华人占据绝大多数。特别是有些华人把开设的存折转给他人利用在电话诈骗的犯罪活动中,这样的事情经常发生。为防范此类犯罪行为,韩国外换银行法律顾问特意介绍了相关的诈骗行为在韩国应受的法律制裁。

电话诈骗种类及处罚

所谓电话诈骗就是给受害者打电话自称公共机关、金融机关、搜查机关等,以退还税金、信用卡贷款滞纳金、出席要求为由,要求被害者汇款或骗取个人信息以及金融信息等的犯罪行为。

在韩国刑法上,这种行为构成骗人索取财物的诈骗罪时,应判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处以2000万元(韩币)以下的罚款。(韩国刑法第347条第一项);

利用存折诈骗者应受的处罚

明知他人会进行电话诈骗故意转让自己存折的行为是帮助诈骗的从案犯,根据韩国刑法第32条第二项,所受到的处罚是5年以下有期徒型或处以罚款1千万元(韩币)以下。

电子金融交易法的处罚更为严厉,电子金融交易法规定禁止转让现金卡、存折密码。根据电子金融交易法,故意违法转让存折的人会受到7年6个月以下的重刑或3千万元(韩币)以下的罚款。

如果不知道自己转让的存折使用在电话诈骗的情况,此人不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从犯行为,可是有可能会受到违反电子金融交易的处罚。这种情况会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罚款2千万元(韩币)以下的处罚。

犯法后难入籍韩国

如果触犯上述法律,会被韩国社会认定为扰乱金融秩序者,本人的金融信誉会受到不利的影响。而且,外国人要入韩国国籍的重要条件之一就是品行端正,如果因犯诈骗罪或违反电子金融交易法,那么即使符合其它入籍条件,也有可能入不了韩国国籍。

在韩外国人如果触犯上述韩国法律,刑满后有可能马上遣返回国。如果刑期未满或者没有缴纳1千万元(韩币)以上的罚款,会被禁止出国。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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