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注射毒药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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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金不昧、看到人受伤要去关心,这些人性最基本的善良与关怀,在中国近年却有了新的诠释,一个个“好心没好报”的真实事件不断在大陆上演。让人不禁感叹,“中国人怎么了?”

文 ◎ 九天剑

“海峡博客”上有篇短文,讲三个老太太的故事。

七千元也买不到的善心

第一个叫郭冬容,年逾七旬,家住湖北黄石铁山区三岔路村,每日上路捡废品维生。十二月十八日一早,老太依旧提篮前行。忽在路边水沟旁发现一鼓囊囊塑胶袋。打开一看,里面有一大包钱。虽然老人当时又冷又饿,但毫不犹豫将塑胶袋送到警局。员警一点,大钞七千元(人民币,下同)。

郭老太办完笔录等所有手续结束,已是上午九点多了。这时,老太不好意思地问值班民警:“同志,我还没吃早饭,你可不可以借我一元钱,买两个馒头吃?”在场的民警震惊了,含着热泪,纷纷掏钱往郭冬容老人手里塞。老人坚持只要一块钱。“两个馒头只要一块钱,你们快点去找失主,把钱还给别人!”

好心没好报

第二个叫周翠兰,在江苏淮安卖豆饼。不久前捡到现金一千七百元,几经周折找到失主,悉数奉还。不过,周老太运气不好,没得一个谢字不说,还被告上法庭。失主反咬一口,坚称丢了八千两百,逼她拿出另外的六千五百元。有目击者为老太作证,不幸也被告为一伙。看这老人家的丈二神情,肯定冤死不偿命——我招谁惹谁了?

第三个叫徐寿兰,就是三年前轰动南京的“彭宇案”原告。小伙子彭宇因热心帮助歪倒并骨折的徐老太,却惹上了官司。在找不到肇事者的情况下,老太和家人一口咬定彭宇应承担一切责任,故被大众视为恩将仇报典型。

而更为奇怪的是,法院一审判决称“此次事故,彭宇和老太太均不具有过错。”“本案应根据公平原则合理分担损失,被告彭宇在此判决生效的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人民币四万五千八百七十六元。”舆论哗然。


徐老太在家人搀扶下出庭。(网路图片)


判决后,彭宇一脸郁闷地站在法院门口。(网路图片)

作者兰友有感于三老太的离奇经历,故拍案惊奇,并讥讽“国人在见义勇为时,必须提高警惕,事先找好退路。”

也不怪作者这样说,报载: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六日中午,在西安街头,二十岁的河南小伙子张衡见一位老人倒在地上,便好心去扶。谁知老人一把抱住他,说张衡倒车时撞了他。事发现场很多人证明张衡是冤枉的,却没人愿意出具书面证据;二零零九年八月八日晚,贵州都匀市民彭女士驾车路过夜市摊时塞车,看到路边一老太摔倒,遂下车扶起,结果老太冲上去抱住彭女士轿车的后视镜,坚称彭女士撞了她。幸而最终媒体找到了证明彭女士无辜的目击证人,不然她差点成了女“彭宇”。

凡此种种,借一句老百姓的话:人心狗吃了?这年头,郭老太虽饥寒窘迫,仍视金钱如粪土的气节真是凤毛麟角,反而粘包赖、碰瓷、老不自重层出不穷。

“非我族类”外邦男女的善心

网上有佚名的一则亲历。

我在离贵州省榕江县城二十公里处遇前方事故,下车见二三百人围在车祸现场看景儿。分开众人,赫然见一对金发碧眼学生模样的外国男、女孩在对两伤者施救,男孩蹲在路边帮伤者做止痛按摩,女孩则跪在路中间,双手一下下为重伤者做人工按压呼吸。

我心里震惊、惴惴不安,快步靠近正在做人工呼吸的女孩,轻轻地用英语请她告诉我怎么参与救护。她对我点头,然后手把手教我。

伤者三十岁左右,身上多处受伤,脸呈紫色,嘴裂开,感觉不到呼吸。他的牙齿很脏,还有食物残渣,是一位不习惯刷牙的同胞。

见我能熟练地实施辅助呼吸了,她便放开手,然后出乎我预料的弓下身去,用她干净湿润的樱桃小口对准那张肮脏又毫无生机的大嘴,口对口地实施人工呼吸!

我的眼泪一下涌了出来。她与他之间,没有亲情,没有爱情,连民族同胞都不是,却一点没有嫌弃、恶心。在她的心目中,只有两个最基本的概念:人类和生命。

男孩来换我的时候,她急切地告诉我,那人已经生命垂危,救护车怎么还不来?这么大事情,怎么警察也没来?我跑去问肇事司机。他说报案已经四十多分钟了。

我把消息告诉女孩。她焦急地问我,救护车和警察大概还有多久才能来?我不敢寄托太大的希望,便说“大约还要半小时”,女孩伤心地说,“太慢了,没用了。”

警车和救护车终于响着警笛来了。医生把轻伤者抬上车,然后走过来翻了翻伤者的眼睛,取出一支注射器,把一些药水注进了伤者的胸部。我问医生怎么样,他们说已经死了。我告诉走过来的女孩,那人死了。刚说完,她便失声痛哭、泪如雨下。男孩过来把她拉到路边,没有安慰,没有劝说,静静地陪着她一起流泪。

这时一位同来的人建议我安慰他们一下。我环顾左右,悲从中来,无颜安慰他们——死者的同胞们、阶级兄弟们,这时都如释重负,兴高采烈地作鸟兽散,就像一台好戏刚刚演完。只留下这两位“非我族类”的外邦男女径自伤心。

此时此刻,如果地上有一条缝,我会毫不犹豫地钻进去。无地自容呵!

上车前,我走近这对外国男女,告诉他们我非常遗憾,并问了他们从哪里来。女孩拉了拉我的手,带着哭声对我说谢谢,接着大声说出他们的祖国,“Great Britain”
——大不列颠,遥远的英国。

人情冷漠 中国社会的缩影

最让人搂不住火、看了就想骂娘的是下面这张图片。

为救别人生命,丢了自己性命,古往今来,都是可歌可泣的英雄壮举!可在这里,英雄却像淹死的狗一样,被两个畜生用绳子栓着遗体和家属划价!我们的心在流血:这俩人是中国人吗?是人吗?这是在人间吗?

两千年前我们祖先不是这样啊!五十年前也不这样啊!是什么东西让伟大中华民族的子孙一步步变成了这个鬼样子?

还是看看韩寒的看图说话:


陈波(前)垄断了荆州段的尸体打捞业务,其他打捞船过来便会受到威胁。(网路图片)

第一,根据报导,船主陈波垄断了荆州段的尸体打捞业务,其他打捞船过来便会受到威胁。所有的经验告诉我们,在中国,垄断行业只有两个可能,政府行为或者政府参与。

当然,政府不会设立捞尸部,所以,陈波之所以能在当地垄断,和当地政府之间很有可能是有关系的。另外,根据照片的分析,陈波的举手投足以及后面随从人员的相貌形态都颇有政府处级以上领导从业经验的风采。而且陈波一口咬定,捞尸费一定是一万两千元,少一分钱都不干,而且见钱才给人。如果是正常做生意,假设是你,捞三具尸体,三万六千元,你至少能够抹去零头吧,这是人之常情,况且遇见这样悲惨的事件,而且还在英勇救人的情况下,任何人都会动容。我认为,陈波之所以一分不让,可能这两千元中,有相当的一部分是打点给他的后台的,如果你只收了五千元,很可能他还要倒贴。而之所以要看见钱才给人,表示他非常害怕别人不给钱。有三个尸体打捞上来其中有一个真的不给钱,常人的反应都是继续要钱,实在要不到也没有办法,因为至少“有”了两万四千元。但是陈波宁愿被人当模特狂拍照还不给尸体,除了此人道德品行恶劣以外,还可能是支持他垄断经营的后台知道打捞起的人数,按照人数收取打点费用,所以需要收到这笔钱。

当然,我只是在猜测,我没有证据。大的大贪,小的小贪,官商公贪,不就这点鸟事吗?

还有一个可能性就是,这其实就是一家政府背景的企业,“荆州市长江水上打捞有限公司”,写的很清楚了。当然,这个也可以向荆州的吴局长了解一下。说不定大都有股份。只有政府背景的公司才能又垄断又黑。

第二,这张照片中,陈波一伙人很明显犯下虐尸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或者过失杀人罪。因为首先,没有人可以证明被捞起来的必然是尸体,因为他尚未开具死亡证明,而且离事发当时并没有超过一个理论上没有生还可能的时间,也许这个人没有死或者还有救的可能。你可以说我狡辩,我不需要证明他还活着,但你必须要有证据证明他已经死了。在对方生死不明的情况下,陈波等人阻止了对溺水者进行抢救的行为,已经形成杀人罪。

第三,当地的公安、救护、消防部门完全有理由和能力对陈波进行强制性的行为,让陈波交还溺水者或者进行施救。连城管都能对商户下命令,何况公安呢,而当地的相关部门在事发现场的不作为,证明了他们和陈波之间非比寻常的关系。很有可能他们是一条船上的人,所以他们不能上一条船。

第四,这些都是倒钩案等一系列事件的衍生产品或者周边产品,那就是好人没好报,唯利是图,人情冷漠,这也是中国社会的缩影,有人需要帮助,再不帮一把就活不下去了。有人出手了,结果自己也被拖下水,岸上的好人干着急,磕头下跪都没有用,资源被断,没有利益驱动,你连个尸体都没有。

第五,建议中国的公民随身携带两万元,第一是因为最近物价飞涨,多带点钱总没错,第二是万一被倒钩,需要交纳一万到两万的罚款。第三是如果有朋友落水或者自己落水,可以将现金举过头顶,这样才会有半官方捞尸队对你进行打捞,如果你有幸被救,对方又非常有道德,把你和尸体当成了一个收费标准,那么你还有八千元可以在医院或者救护车上对自己进行抢救。

第六,建议从中小学生就开始进行游泳课训练。会不会游泳应该做为毕业标准。当然我到现在还没有学会游泳,必须也要去学习。需要取代的是什么课呢?不是将游泳课并入体育课,体育课是一定要保留的,但是要取消思想政治课。

我们上了十年的思想政治课,学习了这么多的鸟毛,除了建起了一个鸟巢以外,我们学到了什么?社会风气依然很差,这说明思想政治课从教育的角度来讲是完全失败的,而且内容枯燥,编写乏味,观点虚伪,文笔干涩。而做为洗脑专用课程,它无疑也是相当失败的,因为它要强迫背诵很多完全没有记忆点的内容,反而引起了无数青春期少年的反感,乃是过滤词的巨大失算。既然不能洗脑,那还不如去洗澡,所以,建议教委将所有的思想政治课改为游泳课,强身健体,还学会一项求生技能,这门课程一举从害人变成救人,功德无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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