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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法官血案动机为房产纠纷判决

2010-06-03 11:15 中港台时间|06-03 23:2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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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3日报导】(中央社台北3日电)湖南永州前天发生一起法院枪击案,除凶手朱军外,另3名死者皆为法官。据报导,朱军行凶动机是对离婚财产分割官司胜诉,仅拿到人民币2万元不满愤而行凶。

湖南永州血案调查组成员、零陵区公安局副局长周涛接受香港文汇报采访,进一步透露案件一些鲜为人知的细节。

他表示,朱军行凶原因并非之前外界盛传的因离婚财产分割对法院不满,而是2006年的一场房产官司,朱在胜诉后8个月才拿到2万元赔偿款,因此对法院不满。

据悉,朱军与前妻早于03年便已离异,也未因此与法院交恶。周涛透露,朱军于06年因一起房屋买卖纠纷诉讼至零陵区人民法院,当时法院判决朱胜诉,并由被告方支付违约金2万元,判决后8个月由法院执行。

但朱军却认为执行时间拖延太长,且滞纳金和房产证未执行到位,曾对零陵区法院表达过不满情绪。加上朱军此前与妻子离异,所患鼻咽癌今年又被诊断为晚期,由此产生怨恨、报复心理和轻生厌世念头。

周涛指出,虽然随身携带2支手枪和1支微型冲锋枪,但根据犯罪现场勘验结果显示,朱军行凶时仅使用了2支手枪,微型冲锋枪虽从布袋内取出,却不曾击发。

对于外界质疑的朱军怎能以“验枪”为由,顺利领出3支枪,周涛说,细节仍在调查中,但相关枪支管理人员目前已因涉嫌渎职犯罪被立案侦查,并被警方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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