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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否签ECFA? 薄瑞光:台湾自己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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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4日讯】〔自由时报记者王贝林/台北报导〕美国在台协会理事主席薄瑞光昨拜会台湾立法院长王金平时,主动关切未来ECFA送进立院的审议程序,及立院能否修正ECFA的关税减让清单。媒体会前询及对两岸签署ECFA的看法,薄瑞光表示,由台湾自己决定(It’s up to Taiwan to decide. )。

王金平盼美尽速与台洽谈FTA,如此即可发挥“领头羊”作用,有助台湾与他国洽谈FTA。薄瑞光则表示,今年台美应会重启“投资贸易架构协定(TIFA )”咨商;台湾若要与美谈FTA,就要有牛肉、猪肉、稻米等农产品全面开放的心理准备;建议台湾可先和东南亚国家洽谈FTA。

台湾副总统萧万长昨也接见薄瑞光,萧向薄说明,目前两岸洽签的ECFA,主要内容包括关税减让、保护智慧财产权及投资保障;至于早期收获清单则是就台湾有利的项目关税进行协商,最重要的是,不增加开放中国农产品进口及不开放中国劳工来台。

王金平昨表示,薄瑞光主动问到两岸若签ECFA送至立院后的流程、是否需要立法院批准及关税减让的税率问题。

他当时回答,根据司法院大法官释字第三二九号解释,两岸协议并非条约,因此ECFA若送进立法院,立法院可提出“修正意见”,但因事涉两岸双方面的问题,立院不能直接修改关税减让清单等内容;至于修正意见效力能到什么程度,他不敢讲。

王金平接着说,由于ECFA并非条约,送进立法院后如何处理,并无相关处理机制。国民党执政时,行政院曾在一九九七、1999年两度提出两岸订定协议处理条例草案,但因两岸中断协商而未处理;他在马总统就任后,曾呼吁政院再次送相关草案进立法院,但都没有下文,所以目前两岸协议要在立法院审议“无法可循”,令人忧虑。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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