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的退休改革 路漫漫兮其修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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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邓蕴词法国报导)从法国1940年代推行分配性退休制度(repartition obligatoire)至今,退休改革一直没有间断,根据法国社会人口分布的发展趋势,在现存的退休制度下未来的退休金可能会出现入不敷出的局面。

针对享受退休金群体的不同,法国退休制度主要分为3种类型:通用型,针对普通私营企业员工;自由职业型,其中包括艺术家、医生、律师等,而特殊和大型国有企业,包括法国国铁(SNCF)、巴黎大众运输公司(RATP)、法国电力(EDF)、法国天然气公司(GDF)等。在法国,退休金的管理机构分别是退休基金(Caisses de retraite)和养老保险基金(Caisses d’assurance vieillesse)。每一类型退休人员的退休金由相应的管理机构来负责管理。

法国退休制度建立在跨代互助(solidarite inter-generationnelle)的原则上,也就是把当前从业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障金作为支付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体现了代代之间互助团结的精神,随着人口老龄化的降临,也显出很多不足:短期效应而言,2007年政府社会保障养老部门的赤字就达到4.6亿欧元,从长远效果来看,随着法国人口的老龄化将会造成养老资金的短缺:在2006年,182名在职人员为100名退休人员提供养老金,而2010年的比率则为172:100,到2050年进一步降为121:100,如果再继续下去,在职人员缴纳的养老金将不足以支付退休人员的退休金,之后可能会出现入不敷出的情况,届时国家如何调配资金来支付退休金这是让人担忧的一点。

这么多年来,为什么一直在进行退休制度改革?答案其实很简单,首先,退休金不能保证退休人员的需要,针对在职人员而言,想退休的在职人员难以接受享有全额退休金的退休条件,从业时间和退休年龄,加上法国的退休原则是建立在新一代为上一代支付退休金基础之上的,所以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金额有时也会让他们难以接受。

那么政府的改革又是怎样的呢?一个是调整全额养老金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期限:从1972年最初的37.5年增加到如今的40年,再一个就是确定退休年龄,退休年龄从60岁、65岁到如今的62岁。期间,特别是2003年时任劳工部长、现在总理菲永的退休改革,特别在保证低收入工作者的退休金不低于工作期间收入的的85%方面作了努力,同时对早期工作的人员(低于18岁),在缴纳40年的社会保障金后可以放心退休也作了明确规定。

维持这种跨代团结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和在职人员就会一直存在或多或少的表面利益冲突,双方在不满意的情况下就要求政府进行退休改革。

“路漫漫兮其修远,吾将上下而求索”,看来法国的退休改革似乎要走出原来的框框,才能找到一个更好的平衡点。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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