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国标:“交友不慎,误入歧途”

——江天勇律师的维权之路(上)

焦国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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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6日讯】一、从农村苦孩子到维权律师

江天勇律师1971年出生于河南省最南端的罗山县。“我们家乡环境特别好,有山有水,鱼米之乡。可是从记事开始,我就觉得我们那里生活水平很低,缺吃少穿,人们一天到晚一年到头劳作,仍然穷得叮当响。”

江天勇的父母都是农民,他们有三个孩子。天勇是长子,另有一个妹妹和一个弟弟。“那时家里很苦,手头基本没什么钱。土地包产到户之后,父亲才可以到外面帮人盖房子挣些家用,或者就养些鸡,下了蛋拿去换钱供我们上学。”

1989年北京学潮时,江天勇在读高中。“那时全班都非常关注北京的情况。我们激烈地讨论,强烈地质疑,声援北京学生。我和李和平(著名维权律师)是同班同学,‘六四’后经过老师教育,大部分同学都被教育‘好’了,最后只剩下我和和平被同学们戏称为‘顽固不化的反动分子’。我们记得,‘六四’前《中国青年报》上有一篇文章,说不会秋后算账。可是‘六四’之后,该报又登出一篇文章,说决不能不秋后算账。让我们第一次见识了中国新闻媒体的翻云覆雨。”

虽然家境贫寒,天勇和弟弟学习成绩都很好。妹妹也很聪明,可惜由于家庭贫穷,初中没读完就下学了,此后在外打工挣钱补贴家用。1991年江天勇考入湖南长沙水利电力师范学院(现在叫长沙大学),读汉语言文学教育专业。这是一所专门为电力系统培养师资力量的学校,电力系统有自己的子弟学校。
“我上大学是父母卖粮食供应的。学费通常是交了今年的交不了明年的,总是欠着同学的钱,今年的拖欠明年还。后来弟弟也考取了我曾就读的大学。弟弟上大学的学费筹措,除了父母卖粮,我大学毕业后也拿出一半工资供应弟弟。这样的生活虽然清苦,但是一家人和和睦睦,苦中有乐。”

1995年大学毕业后,江天勇被分到郑州热电厂子弟学校教语文。“教学虽然很有意义,可是我觉得没太大意思,也不是特别感兴趣。我一直对权利、对法律、对民主等问题有强烈的兴趣。”

那时有一位同事报名参加律师资格考试。“备考复习时,他经常找我探讨法律问题。时常是,我对问题的解答合乎标准答案,而他的相反。他很佩服我,说我在这方面有天赋。许多人为了应付律师资格考试,背东西背得很苦恼,可我却觉得那些东西特别有意思,看得津津有味。也许这就是人与人的差别。当时李和平已经在做律师,他鼓励我也参加律师考试,将来做律师。我准备一下,也就考取了。”

江天勇非常看重律师这个职业。“从历史教科书中我们看到,在近现代,律师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美国这个国家的建立,美国的独立战争,其中法律人的声音和身影随处可见。法国的大革命,虽然过于暴力,但是从中仍然能看到律师的重要参与。对于保障人们的民主权利,再没有比法律更重要的了,再没有比律师这个角色的参与度更高的了。”

2004年借到通辽出差的机会,江天勇顺便来一趟北京。当时李和平已经在北京执业,一直在恳切劝他辞掉工作到北京来。“和平带我在北京转了几天,又带我去一趟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看了他的事务所,我跟和平说:‘不转了,我现在就回去。’他有点着急,说:‘干吗急着回去?多呆一阵不好吗?’我说:‘我现在就回去办手续。我决定了,我要来北京!’李和平这才松了一口气。这年7月,我向学校提出离职,12月到了北京。从事了10年自己不喜欢的职业,到北京做律师我觉得我找到了自己的人生坐标。”

到北京之后,江天勇陆续接了一些案子,主要是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纠纷之类的民事案,刑事诉讼方面的也有。这段时间里,他跟着李和平参加很多活动和研讨会,留下很深的印象。“记得有一次是讨论浙江一个案子,当事人是一个青年男子。这名青年男子究竟是被杀后扔进了湖里,还是自己跳进湖里,讨论得很有意思。”

那时江天勇也接触过一些维权案件,但没有亲手做。“之所以走上维权律师之路,有一个人的经历对我产生了重大影响。这个人就是山东临沂的盲人陈光诚。2004年底,陈光诚来一趟北京。接触之后,我觉得他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人。次年3月,陈光诚在家乡为九区一县的盲人和农民办法律培训班,我应光诚之邀去为他们讲课,讲《残疾人保障法》等。经过培训,农民们也懂得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那时镇里、县里乱收费现象非常严重,农民维权意识提高了,当地政府搜刮不那么顺手了,就对陈光诚恨之入骨,找人骚扰、殴打、辱骂他。”

后来陈光诚因遭地方政府机构嫉恨被逮捕,江天勇受托代理此案。至2005年5月,陈光诚案的事态发展成全世界瞩目的大事件,最后以陈光诚被判刑四年零三个月而暂告一段落。

“自光诚这个案子开始,我才真正加入到维权律师的行列中来。后来国保找我谈话说:‘你的问题就是交友不慎,误入歧途。要不是交了陈光诚、李和平、滕彪这样的朋友,你不会有今天这样的遭遇。’哈哈哈。”

此后,江天勇直接并深度参与了高智晟案、陕北油田案、广州太石村案、胡佳案等等,特别是2008年大面积代理了法轮功的案件。“法轮功的案子我参与办理了20多起。”

二、执业5年,与司法局缠斗了4年

对中国记者来说最大的害虫是宣传部,对中国律师来说最大的害虫是司法局。江天勇来北京做律师5年,后面4年的许多精力都花在跟北京司法局缠斗上了,本要为别人维权,结果却陷入不得不先为自己维权的一团乱麻里。

维权律师在前方与各种不法行为做着斗争,作为律师管理机构的司法局不仅不予肯定、支持和保护,反而是在背后处处掣肘,制造麻烦,无情打击。办理维权案件的律师常常会接到司法局的骚扰电话。“他们打通电话之后问你现在在哪里?在干什么吗?如果你现在呆的地方不对,正在干他们认为不该干的(敏感的)案子,所属的事务所也会奉司法局之命打来电话干扰办案。通常是当地司法局给北京司法局打电话,北京司法局给所在律所打电话,律所领命后再给律师打电话,阻挠办案。”

在北京,维权律师与市司法局的关系有一个演变过程。2006年之前通常是司法局通知维权律师到局里听指示,所指示的内容无非是哪个案子能做,哪个案子不能做,或应该尽快从哪个案子中撤出。“慢慢我们回过神儿来了,反问自己:我们有向他司法局汇报的义务吗?后来我们就不去了。 ”

一招不灵再生一招。“过去召我们去司法局的说辞是要我们听指示和汇报工作,现在改为他们希望从我们这里了解情况。对此,我们有的律师就提出:‘你们总是这样叫我们过去谈话、了解情况。可是你们听我们谈话有工资,我们去谈话却是白去,没有任何报酬,我们没有被白白‘了解情况’ 的义务,我们不去!”

再后来,司法局就问律师办某案是否有正常的委托手续,如果有,就不再管他了。“比较起来,北京司法局还是要比地方司法局开明许多。跟我们谈话时,他们时常说:‘我们也面临很多压力,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但是尽管如此,到2009年,司法局还是对我们维权律师下手了,屡屡在我们的执业证上做文章。”

江天勇虽然执律师业的时间不长,可以说却是在律师执照问题上遭遇麻烦最多的一个。“我是2005年拿的律师证,2006年司法局就不让我通过年检。我和李和平都不让通过。后来他们说一个一个解决,先让李和平通过,再让我通过,李和平坚决不同意。当时司法局有人找我谈话,让我还是回郑州去做律师,被我当即一口回绝。”

律师资格证年检是一项例行公事,通常是律师证一送过去就审核通过了。“我们这次年检之所以遭遇麻烦,是由于司法局要求我们所在的事务所为我们做担保,即以所里的名义写一个保证书,保证我们不接维权的案子。事务所反过来要求我们自己写保证,保证今后要多做经济类案件,少打,最好不打,维权类的官司,要想着自己多赚钱,不要总想别人的权利受侵犯之类的问题。”

那时正好胡锦涛的“八荣八耻”出台,江天勇就写了个以维护人民利益为荣,以损害人民利益为耻,以遵守法律为荣,以违法犯罪为耻的东西交了上去。“他们看完之后说,这哪是保证书啊,整个一个牢骚书、抗议书。后来李和平说:‘算了,不跟他们斗气了,我替你写吧。’我说:‘好,但是你写完后必须让我过目。’没过多久,到6月份,我们俩的年检通过了,律师证发回来了。我当时挺惊讶,问和平怎么回事,他说‘把写的保证交上去就发证了呗 ’。至今我也不知道李和平在代我写的那份保证书里究竟写了些什么。”

然后就到了2008年。“据说因为我们公开签名愿为西藏3.14事件提供法律援助,周永康为之震怒,说司法部、全国律协都要‘学习’。有关部门不敢怠慢,就开始布置工作,整顿我们这些维权律师所在的事务所。怎样才能有效控制这些维权律师呢?他们最后拿出的手段是加强律师所和律师年度考核和年检。说白了,即在年度考核和年检上对维权律师使绊子。”

在此精神指导下,仅北京一地就有20来个事务所未通过年检。所谓某事务所通不过年检,实际上是由于该所有维权律师。一个事务所通不过年检,该所所有律师都不得通过。如此一来,20来个律所的500多律师就都无法开展正常工作。一名维权律师导致一家事务所不得通过,一家事务所不得通过导致该所全部律师不得通过,这实际是一种同所律师互相株连的非法招数。

4月11日,江天勇所在的事务所把所有年检人员初步的年检材料,通过网络办公平台传到司法局。司法局给该所一个回复:“贵所因有律师涉及敏感案件代理,故暂停贵所2008年度年检。”为此,该所把江天勇和黎雄兵的材料留下,把其他的人报了上去。

4月19号时,他们又给一个复函:“请贵所于4月19日带齐书面年检材料,上午九点到司法局办事大厅现场办理年检注册事宜。但贵所江天勇、黎雄兵律师暂缓注册。如有疑问,请与司法局律管处冯新泉联系。”

不久,黎雄兵的年检也通过了。这时,500多名律师绝大部分都通过了,只剩滕彪和江天勇两人不得通过。“不放滕彪我俩过关的原因是继上述公开签名之后,我和滕彪又发布一个声明,对我们的签名行动做近一步的解释,称我们此举为的是中国法制建设,为的是在中国实现真正的民族团结。因了这个声明,我俩不得通过年检。”

按照司法局复函上提供的律管处的电话,江天勇带着资料去与他们交涉,联系人冯新泉竟说:“这不关我的事”。江非常愤怒,质问他们:“我没到菜场去找卖菜的,我也没有去找律协,为什么?因为你们就是办这事的。如果这事与你们无关,你们干吗在这里留下你们的名字和你们的电话?既与你们无关,你们为什么还要发这样回函?如果你一定要说与你们没有关系,那我就把这些回函公布于众,让大家看看这究竟是不是你们发的函!”律管处处长柴磊的口气有所缓和,“说是让我先回去等消息。最终在下周的周一下午两点左右,我终于拿到了久违的律师证,并当即发表短文《法治的胜利——我已通过律师执业证年检注册》。滕彪则最终也没有拿到律师证,他的执业证被注销。”

接下来就是2009年律师执业证考核。这次共有20多位律师未通过年检,涉及的事务所也都不能通过。这20余人不得通过年检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个是参与代理法轮功案件,一个是参与呼吁北京律协直选的签名活动。维权律师与司法局的这次缠斗,整个国际社会都特别关注,政府对政府层面的对话,如司法部对司法部、外交部对外交部的各种人权对话和法治对话,都提到了这一年的律师执业证考核的问题,甚至欧盟峰会上也把这个话题拿了出来。世界各国的民间团体,如律师团体和人权团体,也纷纷发出呼吁并参加运作。最后,20几人都通过年检,只剩8人不得通过。

“这8人是我、唐吉田、刘巍、温海波、童超平、杨慧文、李劲松和张力辉。现在我们这8个人,情况各有不同。我的执业证被注销。4月22日北京司法局举行听证会,对唐吉田和刘巍进行吊销处理。温海波所在的事务所已宣称把他开了,现在他的事务所是铁将军把门,至于搬到哪里去了,他也不知道。张立辉也被所里开了,刘巍是他们所的合伙人兼主任,现在刘巍这个所主任都不知道他们的所哪里去了。童超平、杨慧文、李劲松的情况是,司法局什么说法都不给,就是不给你盖章,你也就接不了案子,把你悬在那里。”

唐吉田的情况有些特殊,虽然资格证被悬着,但被吊销以前他一直在做案子。唐的理由是:“我根本就不认可你司法局所做的考核,我认为我还是律师,我就是要做案子。”实际上是他所在的整个事务所都与司法局对抗,他外出办案,所里还给他出具必要的公函,盖所里的公章。这种情况,如果有些地方法院坚持说必须把律师证拿来看,那就可能需要做进一步解释。如果经过交涉解释,地方法院被说服,也认为北京司法局的所谓考核根本就是违法的,那他仍然可能代理案件。

说到这里,江天勇提起一桩趣事。“张立辉所在事务所的所长有一次到司法局去,偶遇司法局长董春江,连忙伸手想跟董握手,结果董竟没理他。这下此君觉得天都要塌了,回家后惶惶不可终日,把怨气归到张立辉头上,很快把张立辉开了。”

(待续)(转载中国人权双周刊)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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