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民团反对公帑告民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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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安琦澳门报道)昨天下午5时,澳门青年动力一班80后青年,在议事亭玫瑰堂前地举行“抗魔鬼,废恶法”街头抗议活动,就目前澳门立法会讨论的《因执行公共职务的司法援助》法案提出反对,认为属“公帑告民”,非撤不可。澳门立法会议员区锦新、高天赐、吴国昌等有到场声援其即席发言,不少市民当场签名表示支持。

《因执行公共职务的司法援助》法案6月底在澳门立法会一般性通过,法案第4条允许公职人员申请公帑援助,以名誉受辱或遭到恐吓等为由免费起诉第三者,引发争议,被指打压言论及新闻自由。在舆论压力下,澳门政府本月初宣布删除第4条中的“名誉”字眼,但仍保留其它控告条件。

澳门议员区锦新表示,本来立法是为了保障公务员执法,但是此法案最大问题的地方是公务员可通过司法援助,利用公帑控告市民和其它实体,导致官民之间更加不平衡,情况绝对不可接受。他指出,本来有公权力的官员,已比一般市民有优势,如果有冲突时,官员可以用公帑告市民的话,这是绝对不能接受。他续说,他本人坚持要求撤销现有法案的第4条。

议员高天赐则指出,政府正制造一头“高官告民”的怪兽,势将令《基本法》提到的人人平等出现危机。他指出,政府造出这头大怪兽,目的其实是为了压制言论自由,如果将来高官觉得被诽谤,就可以用公帑告市民,十分不公平。他又指行政法务司炮制该法案,是因为社会上很多人对其不满,所以想用法律来压迫,令大家不再说话。高天赐又表示,法案中的第4条只是问题的冰山一角,希望大家留意法案中的其它条例。

议员吴国昌则要求撤销第4条法案及修改与第4条相关的第11及15条,他认为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不称职,做法是在帮政府倒米,要求撤换行政法务司司长,同时撤回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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