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宇律师涉嫌故意伤害案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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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0日讯】备受关注的王宇律师涉嫌故意伤害一案,原定8月10日宣判,当日上午开庭时,北京铁路中级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布该案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自6月22日二审后,其他律师以及维权人士连日来就王宇律师一案致函有关当局提请彻查,更到北京高级法院、铁道部门外为王宇律师被报复一案鸣不平,并要求撤销违法设置的铁路法院和铁路检察院。

事件起因于2008年5月4日,王宇律师在天津西站候车室与4名车站工作人员发生冲突时被工作人员打伤,后向天津西站派出所报警,但不被理睬。王宇事后向天津铁路公安局投诉西站派出所及其副所长韩建春。时隔七个月后,王宇被铁路派出所拘留,后以涉嫌故意伤害罪逮捕她。

这案件之所以引起如此巨大反响,在于其案中多处违反程序公义的问题。王宇律师与铁路员工发生冲突,北京铁路局乃涉案人,然而,由立案起诉、侦查、鉴 定到审判,均由北京铁路局辖下公、检、法司法机关所负责,不但令人质疑其司法独立性,更使人怀疑有贼赃嫁祸之嫌。另外,控方亦拒绝提交现场录影片段、王宇 最初在派出所所做的录等原始材料,还隐瞒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的鉴定,仅以天津铁路公安处司法鉴定所的报告为证据,而该所根本没有严重伤害的鉴定资 格,确实有欠公允。

王宇律师被打伤却反被控告故意伤害罪,不单令她含冤不白,逾期羁押和漫长的侦查、诉讼过程令她接近两年不能回家。自2008年12月被拘留后,至 2009年7月才第一次开庭审理,此后,又再经过3次延长审理,延至今年3月26日一审宣判,王宇律师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赔偿两原告13万元。如今, 北京铁路中级法院虽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案件发回重审,但经历这种来来回回、反反复复的诉讼程序,无不折腾着王宇及等待与她团聚的家人。

王宇律师一案现在得以发回一审法院重审,可说是内地律师同仁和各界人士努力的成果!但要真正落实保障公民人权,我们敦请天津铁路运输法院秉公办理, 还王宇律师清白;并促请有关当局对铁路司法机关的违宪、违法行为依法审理,司法部门亦应检讨铁路法院的制度是否造成包庇与不公。

2010年8月17日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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