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信访局长被控诈骗社保 律师:莫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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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7日讯】(大纪元记者骆亚采访报导)有民间信访局长之称的刘正有是自贡市红旗乡一个农民,被当局控“涉嫌诈骗社保金”案开庭至今没有宣判,已经超出法定宣判的最后期限多日,刘正有的辩护律师郑建伟认为这是当局强加的莫须有的罪名,是针对他帮助失地农民维权的而作的构陷,目前刘正有被超期羁押在自贡市看守所内。

辩护律师在法定宣判日的最后期限7月29日,向自贡市自流井区民法院提交一份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法官拒绝在法定审限内作出宣判,是不折不扣的曲解法律,滥用职权的枉法行为,已经造成公民刘正有无罪超期羁押,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不法后果。希望该法院院长及时制止法官的不法行为,对刘正有案件作出宣判,终止对公民刘正有人身权利的侵害。

有知情者认为,刘正有案之所以不能在法定的期限内宣判,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四川省省级运动会将于8月14日至29日在自贡召开。

首次开庭近500民众庭外声援

2010年7月6日在自贡市自流井区法院首次开庭,近500名群众到法庭外声援刘正有。刘正有的直系亲属及朋友均未能旁听,当天刘正有的女儿刘静是唯一拿到旁听证的,但在庭审前被警察抓走软禁,直到庭审结束后才释放。

庭审从早上9点一直持续到晚上7点半结束,律师为刘正有作了无罪辩护,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刘正有的辩护律师郑建伟接受大纪元记者采访时介绍了上述开庭的情况,并谈了刘正有如何走上维权之路和获得民间信访局长称号,他说:“刘正有是自贡市红旗乡一个农民,今年五十七岁。98年他的房屋被占,政府没有按政策给予足够的补偿的情况下,就把他的房子炸了。他一直为自己维权,就是不断的通过行政诉讼去告当地政府,遭到他们的打压,后来他走出了为自己利益维权的圈子,反而为这些失地的农民维权,更多的弱势群体维权。所以,他在国内外挺有名气,在民众称为民间信访局局长。”

刘正有因为为他人站出来、为弱者说话,因为他被抓了之后,他外面有很多的朋友不断的到派出所去为他送钱,送衣服,并代他接待辩护律师。

特大房屋、亿金工程撼不动

据郑律师介绍,当地政府看到刘正有逐渐的和当地失地的农民走得很近并为他们的权利呐喊,刘正有被当局告知:你不要给他们说话了,你不是房屋被拆了,补偿不够嘛,我们给你几百平方米的房子,然后再给你一个上亿的工程去做,让你去赚钱去。但是有一个条件,就是你不能再帮这些人,为他们说话,他们的利诱遭到刘正有的拒绝。

09年的4月份,刘有正又一次站出来为失地农民说话。同年的11月11日,当地政府就把他和他的未婚妻子以 “涉嫌诈骗社保金”刑事拘留了,12月7日被拘留逮捕。

遭构陷“诈骗罪”入监

据辩护律师介绍“诈骗罪”的由来,刘有正有个儿时一起长大的伙伴马兴权,因为贩毒被判刑,刚刚坐牢出来,当时有一个冯桂琴,就帮他办理了一个社保退休证,刘有正当时是不相信的,连他女朋友都不相信,在那不相信的情况下,对方就办好了,就拿这个退休证,存折给刘正有看。

于是刘有正就随他一起去见冯桂琴,然后就将自己的实情如实告知冯大良,并问自己的情况是不是可以?对方表示可以,没问题,并说如果办不到的话,将钱退还给他们。然后刘有正就跟女友到处借钱,借了三万多块钱。交给冯大良,冯大良就果然把这个办下来了,刘正有领了十八个月的养老金,就在2009年11月,然后当地政府就以这个理由把他抓了。

律师还表示,他们接手这个案件后就一直想为刘正有取保,当地政府不同意,一直关押到八个月之后才开庭。郑建伟在开庭的当天,还问了这个办社保的人,刘正有有没有要求你造假时,他回答说没有。律师还追问:刘正有知不知道造假?他说也不知道。律师认为说:“既然造假的人都说了,刘正有不知道这件事情,那么刘正有就没有造成造假,他一直认为这个东西是他应该得的。”

“诈骗案”更多疑点、违法部分曝光

律师告诉记者,当他们接受案子时,根据公安提供的证据发现,抓捕刘正有是没有法律依据的。09年11月11日抓刘正有的时候,公安机关没有立案,意味着没有国家的授权,你怎么能抓捕一个公民那?这不仅是违法而且是犯罪。

律师还表示根据国家的法律发现,抓捕刘正有的机构——自贡市汇东新区分局是一个非法设置的机构,虽然96年得到四川省公安厅的一个批复设立,但是国务院的第486号令令对地方组织机构的设置有一个新的规定,原来设定的要经过从新认证才是合法的。没有经过法定程序设置是非法的机构。另一个疑点是此案二次超期羁押。

律师还表示说:“纵观整个案件,刘正有他是无罪的,他涉嫌诈骗社保金领取了1万8千元,他付出的钱比实际缴纳给政府的钱要多得多。法庭上公诉人举证一个证据是,实际上社保的掮客交给社保的只有2万6千多,但是刘正有交给这个社保掮客的是3万七千多,中间有一万一的差价,被社保掮客拿走,而刘正有是一个受害者。他这个钱是不应该支付的,他是被受骗的。但是当地政府为了达到打压刘正有的目的,就以这个理由抓捕了他。”

“所以说这是公检法在一条龙式的制造冤案,刘正有的女友从头至尾是出于爱心帮助刘正有了解社保情况,以及帮助刘正有借钱,这是人之常情,你不能说别人的人之常情是犯罪,如果我们的法律是这样判的话,那我们的法律就是将人往恶的方面发展,灭绝人性了。”

监狱中绝食以死抗议当局构陷

6月3日律师在自贡市看守所见到刘正有,得知刘正有从5月31日开始绝食,水也不喝,以死抗议自己和未婚妻胡玉兰被构陷涉嫌“诈骗罪”。 郑律师看到刘正有身体非常虚弱,由两名警察扶着进入会见室,说话的声音明显不如以前响亮,脸色发黑。尽管律师劝说他不要绝食,并转达了朋友的劝告,刘正有仍坚持以死抗争。

最后律师认为这个案子最大的问题:控方没有证据证明刘正有造假,他说:“诈骗按照国内的法律规定,诈骗首先行为人要造假,而刘正有他首先符合国家参保的资格,第二,刘正有没有隐瞒他的身份。并且刘正有是男的,但是交档案的是说女的,审查中连男女都不分了,你不看他的身份证吗?如果说是委托,那你有没有委托书?不说是个人犯罪,至少可以说渎职。你没有尽到国家赋予你的审查义务,但是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公诉人、法官都在极力的掩盖这一点。一说的这个问题就说跟案件无关。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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