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丰田将接到中国首张罚单

2010-09-21 15:02 中港台时间|09-21 15:02 更新
人气 1

【大纪元9月21日报导】(中央社台北21日电)在中国从事汽车消费个人贷款业务的日本丰田 (Toyota)汽车下属丰田汽车金融 (中国)公司,因贿赂多家汽车商,最近收到杭州市工商部门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丰田将面临在中国首张罚单。

据新华网表示,丰田金融涉嫌垄断4S店 (集销售、零件、售后服务、资讯于一体的汽车商)汽车消费贷款业务、收取高额利息并向4S店提供回扣。

丰田金融同时还在宁波等地涉嫌向多家4S店贿赂,当地工商部门已对辖区内的丰田金融立案调查。

工商部门调查显示,浙江3家丰田汽车经销商的汽车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从2008年8月开始就优先交给丰田金融,而丰田金融则向这3家经销商以“手续费”或“服务费”等名义提供财物,以获取消费贷款业务。

据了解,丰田金融的汽车消费一年期贷款利息高达10%到13%,而4大国有银行的同类贷款利息不到7%。

按一辆15万人民币中价位的车款来看,向4大国有银行贷款一年的利息约7000元,向丰田金融贷款则高达1万至1万3000元,而利息的4.5%,丰田金融当作“好处费”还给4S店。

根据杭州市江干区工商局发出的听证告知书,从2008年8月到今年4月,丰田金融总共向3家4S店付了7万余元“手续费”或“服务费”,获得消费者实际还款利息75万7600元,扣除应缴营业税金等,丰田金融共获利42万6352元。

执法部门认为,根据中国法律,丰田金融的行为属商业贿赂,决定做出没收所有违法所得、罚款14万元的行政处罚。

标签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纪元保留删除恶意留言的权利,包括低俗、误导或攻击信仰等内容
本网站图文內容归大纪元所有, 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