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强暴再遭强制堕胎 中国公民纽约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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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09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敬一采访报导)现居纽约的山东公民孙丹丹因早年在中国遭到强暴,并被当局强行做人流、堕胎,她于2010年9月23日中共总理温家宝参加纽约联合国大会前夕,向纽约南区联邦法庭递交诉状,状告温家宝、中国计划生育委员主任李斌、中国山东省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盖国强、中国山东省苍山县人民医院院长孟祥宏。

对此,北京知名律师莫少平表示,中国司法体系遭到中共所控制,如果在中国无法经由法律解决,可以寻求国际法律行使自身的权利。他同时也表示,强奸案是简单的国内法问题,还需寻求国际解决,那是中国司法界的一个悲哀。

老师淫邪起祸端 中国计生政策绞杀胎

1996年的孙丹丹,还不满17岁,是个乡下孩子,被老师强暴怀孕。后遭家族歧视,被老爸扫地出门。继而被当地计生办人员,如狼似虎般生拉硬拽,绑架去做人流。致使一个胎儿被苍山县人民医院的医生用剪刀将婴儿在子宫中剪碎,另一胎儿在作人流4个月后难产降生,成为残障儿。

孙丹丹在《我为何在美国状告温家宝》一文中写到:“是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绞杀了我子宫中正在妊娠的孩子,摧残了我另一个即将降生的孩子,更彻底摧毁了我的青春岁月。”

“常常听说一句话,只有死路一条。那是万般无奈时的最后选择。但那个时候,我连选择死的权利都没有,死都无法解决问题。沉重的心理沉屙就这样形成了,伴随我终生。”

莫少平:是“政治问题” 非“法律问题”

对于孙丹丹在中国一连串遭遇,却在美提出控告,北京著名律师莫少平接受大纪元记者采访时说:“如果是一个涉嫌强奸罪的案子,它是国内法来管辖的。如果涉及到独生子女一胎化政策,政策本身违反国际法律人权一些方面的法律规定,这是另外一回事了。”

他表示,强奸罪和所谓一胎化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如果在中国寻求不了,国际法律哪方面规定有救急手段,你可以去使用你的权利。”

莫少平表示,孙丹丹的控告行为是“政治问题”,而不是“法律问题”,他说:“如果她认为强奸案在国内没处理,在国际造成一个国际影响,最后处理了,这不是法律问题,是政治问题。”

莫少平表示,“确定是强奸案,是一个很简单的国内法的问题,要到国际解决,那是司法界的一个悲哀。”

他说:“中国本身不是一个司法独立的国家,这是大家都公认的,中国有政法委、司法机关要接受党的领导,完全把中国的司法机关认为是一个独立的机构那绝对不对的。”

中国司法并非独立而是遭到中共控制,莫少平说:“中国司法机关并不是一个国际社会公认的司法独立的机构,它要接受共产党的领导。按照行政辖区设置政法委,这个机构对中国的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都有非常强的制约力和领导力。”

隐姓埋名 在美作证仍被跟踪

孙丹丹在诉状中列举详尽事实,控诉上述被告犯下虐杀婴儿,迫害良家妇女的罪行。2009年11月,她在几位朋友的陪同下,前往国会作证。

在国会作证时,为了防止中共国安国保按图索骥查到她,她用了假名,朋友们还建议她模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等等,她是蒙面在国会作证的。然而,即便如此的蒙面作证,如此隐姓埋名,她还是被中共国安跟上了。他们通过各种管道来威胁恐吓她,要让她从此消声匿迹,否则将关押她的父母。

就在前几天,临沂市的国安局长还亲自到孙丹丹父母家里,对她的父母进行威胁。

孙丹丹在文中写到:“现在,我才了解到,中国的国安国保是比中国的计生部门,甚至是比克格勃党卫军都要强大千倍万倍的。正如那位原国安在电话中讲的,即便我跑到月球,他们也能在一夜之间将我找到。即便我毁容整容,扒掉一层皮,他们也能认得我是孙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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