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频频”假立功”获轻判 “立功线索”花钱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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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09月23日讯】近日,证实原足协副主席谢亚龙因涉嫌足球赛事贿赂及非法赌博而被立案侦查。同时被立案侦查的还有原足协官员李冬生和蔚少辉。 这来自于此前已被立案的南勇、杨一民等人的立功表现。专家表示,官官相护, 官商勾结,互为互利,有利大家贪。一人落马,那大家都有份都在其中。那就是互相拆台,互相检举,谁都别好,谁都有份。所谓的贪官落马有原因,立功更有蹊跷。“立功表现”或“重大立功表现”更值得深思,是诚信悔过,还是权利的施舍。

“立功表现” 大家都沦陷

据羊城晚报报道,从去年到目前,人们仍在猜测谁是下一条大鱼,整个中国足球从足协官员到裁判,从俱乐部官员到场上球员,都处于“惶无宁日”的状态,虽然具体案情还没有公布,但不妨可以回顾一下到目前为止,已有5位昔日的足协高官被卷入其中。
日前正式公布,中国足协原副主席谢亚龙、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原主任李冬生、国家足球队原领队蔚少辉被立案侦查。有媒体报道称,上述三人涉案的一个重要线索,来自此前已被立案的南勇、杨一民等人的主动交代。

2009年7月15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陈同海因受贿近2亿元,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缓。据称,陈同海能够免死,除退还全部赃款外,还有“立功表现”,但有关部门并没有公布立功的具体细节。

2007年11月22日,北京市一中院认定海淀区原副区长星志国受贿和隐瞒境外存款两项罪名成立,一审判处12年有期徒刑,法院认定,在羁押期间,星志国曾检举揭发另外一起重大的受贿案件,属于重大立功表现,并据此获得从轻处罚,但判决书并未明确记载其检举了哪起犯罪。

从公开披露的情况来看,这类因有“立功表现”或“重大立功表现”而被减轻处罚的贪官不在个别。如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原司长曹文庄、国家外汇管理局 管理检查司原司长许满、河南省交通厅原厅长石发亮、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原州长杜崇烟、海南省文昌市原市委书记谢明中等等,但由于具体立功内容鲜为外界所知, 也就显得格外神秘。

“由于判决书里不写清楚具体情况,透明度不高,缺少有效的监督,一项好的制度,也可能因有暗箱操作空间而走向反面。”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教授洪道德说。

据多位司法界人士透露,对贪官立功表现的认定,在一些地方并不严格,有的是办案部门出具一份证明材料,加盖主管机关印章后就得到认可,甚至不过问立功线索的来源渠道。

执法环节是“权力监督” 还是法治监督

据知情人透露,贪官要“假立功”,需要多人密切配合,整个运作程序极其隐蔽。洪道德介绍,贪官提供立功的线索,多数是亲属、朋友或其他案外人员在外围活动获取,主要通过关系获取。

“立功线索”甚至还可以买卖。北京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检察官称:“这已经形成了一个相当隐秘的市场,一方将掌握的犯罪事实或犯罪线索出卖给贪官。”

各地贪官假立功事件还时有发生。在洪道德看来,是执法环节出了问题。“有些贪官的举报线索虽然属实,来源却是非法的,有些地方对 此的审查并不严格。”

洪道德认为,由于公安、检察院、法院之间缺乏有效的约束和监督机制,没做到科学衔接,给贪官提供了可乘之机。检察官要发现和识破贪官 假立功并非易事。

“应更多在执行环节予以监督。”北京重光律师事务所陈杰律师认为,贪官立功的认定,应严格依据《刑事诉讼法》及两高《意见》,从侦查、公诉、审判程序中都应该认真审查,认定立功的相关证据应在案入卷。

陈杰表示,应重点防止他人举报线索、侦查机关已经掌握的犯罪线索等被巧妙地“挪”作被告人的立功行为。此外他还建议,应在审判量刑阶段对立功情节作出公开认定,让发现假立功不再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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