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烈女”跳楼亡续 警方提供尸检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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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09月29日讯】(大纪元综合报导)湖北16岁少女不堪多名执法人员污辱殒命凤凰古城一案,经媒体报导后引起民愤,声讨声浪蔓延大陆互联网。27日,湖南省凤凰县首次召开新闻通气会,但只开了8分钟就匆匆收场。会上十余家媒体就此案11处疑点一路追问,两名发言人未予回应就匆匆离开。

28日晚,受害少女邱阿红的家属透露,凤凰县政法委负责人告诉他们,关于阿红的尸检结果、阴道分泌物和胃液检测结果已经出来,于今日(29日)上午提供给家属签收。

尸检通知书显示,阿红的死亡原因为“高坠致全身多脏器损伤死亡”。阿红的体内含有氯胺酮成分(俗称迷奸粉)。阴道分泌物检测的鉴定结论则是“送检的检材上仅检出受害人阿红的生物成分”。但家属不满意此结果,表示不排除申请第三次、第三方尸检的可能。

楚天都市报引述邱阿红的律师唐远鹏说,尸检结果出来后,应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给受害人阿红及其家属一个交待。

邱阿红的家属昨晚向媒体记者透露,家属通过商议,准备向凤凰县方面提出三点善后要求:第一,要求凤凰县有关负责人,在媒体记者的见证下,向邱阿红遗体鞠躬,并向家属致歉;第二,依法追究主要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第三,依法向凤凰县有关责任单位提出民事赔偿。

据介绍,邱阿红的父亲于9月25日与凤凰县政法委、公安局等领导见面,双方不欢而散。外界关注和谴责声中,凤凰县政法委28日派出专车从长沙将邱阿红家属、律师和阳新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律师陈新启一行5人接至凤凰。

最新公布的凤凰县娱乐会所监视录像显示,光着双脚的邱阿红被一穿短裤、白球鞋的男子背着离开休闲会所,10秒钟后,另一穿长裤、短袖的男子拿着邱阿红的鞋子独自下楼离开会所……

当时值班的KTV服务员杨小霞记得很清楚,当事人邱阿红趴在那个男的背上一动不动。

16岁遭强奸跳楼震惊凤凰古城

9月19日,有网友在凤凰旅游官方网站发布了“天下凤凰大酒店一少女被轮奸后从九楼跳下身亡”的帖子,在网上传开。

帖子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关注,陆续被转发到各大网站、论坛,激起网民的愤怒,谴责和声讨的帖子此起彼伏,有些网站设立专题页关注这起事件。被害少女也被网民称作烈女。

27日下午,凤凰县首次就这起案件召开新闻发布会,但县长高湘文只用8分钟简要介绍了案情,就想结束,引来记者一片哗然。

记者质问:“整个发言不到10分钟,我们这么多记者昨日当着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刘飞勇提的11大问题怎么不回答了?这可是由宣传部黄姓工作人员记录下来的!为什么不回答?”

此前,警方向邱阿红的家人通报阿红跳楼前曾遭人强奸,但在27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只提及猥亵,邱阿红的家属对此表示不满。

16cm宽小窗 阿红如何跳楼成谜

9月27日19时,中国青年报记者来到事发酒店,找到了阿红和丽丽在事发当晚各自所在的房间。记者在事发楼层看到,走廊的一面是客房,另一面是一排大玻璃窗。这一排玻璃窗被非常厚的坚硬玻璃封闭,仅在每块玻璃之间开出一个大约33厘米的“口子”。“口子”中间又被转轴玻璃一分为二。并未发现该玻璃有最新整修、封闭过的迹象,“口子”中间的转轴玻璃也明显是旧玻璃。

也就是说,人要想从9楼跳下,必须要从不到20厘米的空隙中钻出去。

死者哥哥邱昌鹏说:“我妹妹的体型稍稍有些胖,身高也在1.53米以上,除非她有缩骨术,不然是跳不出去的。”

而此前警方向家属公布的录像却显示,阿红跳出该扇窗户时十分容易。“这是怎么回事呢?”邱昌鹏十分费解。而酒店针对追问均以沉默相对。

阿红之友被扣5天 警方索钱放人

据另一涉案少女丽丽对媒体透露,“9.4”案发后,她被凤凰警方留置讯问达5天之久,警方要求其家属缴纳1万元,作为受害人邱阿红的安葬费用后才肯放人,家属多方筹借到2,000元交给警方后,丽丽才被放回家中。

到目前为止,死者邱阿红的家属未从凤凰县方面得到一分钱的慰问金和补偿费用,警方只是多次催促家属同意迅速火化尸体。

警方要先火化后赔偿

据介绍,阿红的家人到了凤凰后,该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一负责人接待了他们,并介绍了案情,该县政法委一负责人也接待了他们,准备给他们安葬费及部分赔偿金6万元,并且要先火化再谈赔偿,阿红的父亲和哥哥没有接受。他们要求尸检,检查阿红在KTV喝的酒里有没有被下什么药。直到8日,当地警方才送检。

直到9月13日,死者家属到达凤凰后的第5天,警方才正式组织邱家家属、律师等人开会,通报了阿红的死因。在会上,警方告诉家属,阿红被人强奸,涉案5人已被刑事拘留。

警方告诉邱家人,案发当天18时许,犯罪嫌疑人林某、龚某、徐某在酒店929房间强奸阿红,犯罪嫌疑人韩某、王某在酒店912房间强奸阿红的朋友丽丽(化名),阿红曾反抗想逃,但房门被龚某和徐某死死堵住:“他们将她拽了回来,林某打了她一耳光,并将她一脚踢倒在床上。”

有媒体报导称,警方对邱家人说,林某强奸了阿红后,龚某和林某等继续在房里对阿红施暴。

阿红于18时45分左右再次从房间逃离,经客房过道跑至窗边,从9楼纵身跳下。

据大陆媒体事后调查,龚某为凤凰警察局交警大队法制股股长。

喝了一杯“酒”便不省人事

据称,死者邱某,女,16岁,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浮屠镇人。

死者母亲曹阿姨含泪介绍,小女儿从小乖巧听话,懂事。为了让成绩优秀的姐姐继续读书自愿辍学打工资助姐姐上学。

曹阿姨说,8月24日,阿红打电话告诉家里,因同事湖南妹子丽丽要送10岁的弟弟回家上学,约她帮忙一起送。9月6日下午,一个陌生来电传来噩耗:小女儿在凤凰县出事了。这个电话是凤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打来的。

9月8日,父亲和哥哥乘火车赶到凤凰。到了凤凰后,知情人向他们透露:阿红的同事丽丽与她将弟弟送回家后,9月4日从吉首返回凤凰县游玩。当天下午2时许,丽丽的朋友杨某等人请她们吃饭唱歌。

据知情人介绍:在唱歌中,他们让阿红和丽丽各喝了一杯酒,之后,阿红便不省人事,丽丽也几成醉状。之后,他们将丽丽和阿红送到天下凤凰大酒店休息。据该酒店监控录像显示,当日下午5时57分,阿红被韩某背进电梯,丽丽被另一男子扶着,一共有5男2女,他们在9楼开了4间房。


事发大酒店 (网络图片)


酒店内求救无人应

据了解,进房后,韩某欲强暴丽丽,被丽丽以上厕所为由借机逃出。丽丽感到不妙,便找服务员求救,希望能救阿红。但监控录像显示,直到阿红出事前,9楼一直没有服务员出现。

当日下午6时43分,阿红从房间里跑了出来,神色慌张,但是,后面跟了两男子,又将她拉回房间。没过多久,丽丽听到酒店外比较吵闹,她跑出去一看,好友阿红倒在血泊之中。

自杀还是他杀 强奸还是猥亵?

据网友帖子中描述:“湖北武汉某16岁少女只身到凤凰来见网友,她的网友田某系凤凰交警队的某干部,该领导带着手下3个同事到吉首接了少女到凤凰县城,到了后带到凤凰某餐馆用晚餐。用餐期间四人都喝了点酒,给少女的饮料里下了迷药,晚餐后到天下凤凰大酒店开房,房间在天下凤凰大酒店的9楼。进入房间后四男子便趁少女昏睡之际进行轮奸,少女醒来后发现自己被奸污,接受不了现实便从9楼跳下,当场身亡。事后,四人被抓获归案,目前该案正在审理取证阶段。”

这起离奇死亡案像过去的类似案情一样扑朔迷离,真相不明。多家媒体记者递交了11个问题,依然悬而未解,其中最主要是,死者是自杀还是他杀,强奸还是猥亵,涉案警察扮演了什么角色?为何排在最后?例如:

1、该酒店走廊玻璃窗缝隙太窄小,有效宽度才约16.5厘米,一个16岁的女孩是如何跳出去的?警方是否可以公开监控录像,并做现场模拟?邱阿红到底是怎么死的?

2、当日下午5时57分,阿红被韩某背进电梯…..当日下午6时43分,阿红从房间里跑了出来,——中间这40分钟发生了什么?

3、交警法制股股长龚成在案发当天开了4间房,干什么?

4、凤凰县公安交警大队法制股股长龚成、协警徐磊,与当地修车的林某、开公交车的韩某等人到底有什么利益关系,是不是相互勾结的流氓团伙?为何对5名涉案人员排序中,将龚成和徐磊的名字排在最后,两人是主犯还是从犯?

5、在整个案件中,是杨某邀约、介绍了林某参与进来,林某再邀约其余4名犯罪嫌疑人,那么杨某在此案中扮演什么角色?为什么没有将他缉拿归案?

6、尸检报告什么时候能出来?受害人家属要求湖南、湖北两省最高公安机关联合进行尸检,不知可否?

7、从9月8日到9月25日,为什么每次与家属沟通时,该县政法委、公安局总是要求家属先火化再谈赔偿,尸检报告未出,为何要求火化?

但不少网民对结果不抱乐观:“这件案子让我想起湖北襄樊的高莺莺案,最后还不是发还湖北襄樊重审无罪!有此案作依据,这个案子结果可想而知了!”

有网民称:“‘我们的县政府真伟大’,除了败类,什么也没有”;“现在的公务员连流氓也比不上。”喊杀声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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