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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未成年 加州将终身监禁

2010-09-04 10:05 中港台时间|09-04 10:1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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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江今叶洛杉矶3日专电)为严惩性侵未成年者,加州众议院日前通过法案,未来对14岁以下未成年者性侵,一旦认罪,将终身监禁,并不准假释。加州州长阿诺.史瓦辛格已经表示将会签署这项法案。

台湾近日因为多起法官轻判性侵未成年者,引发社会挞伐。加州过去也有类似问题,为给予性侵者重惩,一项以受害少女雀儿喜.金(Chelsea’s King)为名的加州AB1844法案,日前在加州众议院以全票通过,只待阿诺(Arnold Schwarzenegger)签署,就能实施。

今年2月间,雀儿喜在圣地牙哥遭到性侵后杀害。在调查过程中,警方发现嫌犯其实是性侵惯犯,曾在2000年时试图性侵当时年仅13岁的邻居少女,遭到监禁5年,犯下雀儿喜案时,他正假释在外。

雀儿喜父母因此控告加州刑事单位失职,让雀儿喜无辜葬送年轻生命,也在雀儿喜父母的奔走之下,这项名为雀儿喜法案(Chelsea’s Law)日前分别在加州参众两院全票通过,同意加重性侵未成年者的刑责。

根据这项法案,未来对14岁以下儿童性侵的嫌犯一旦认罪,将被终身监禁,并不得提出假释申请;至于性犯罪惯犯则将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24小时全天候追踪,在假释期间也将禁止进入公园等公共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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