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医药改革新规则的几个常见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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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1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一斗德国报导)从一月份开始,德国政府的医药改革方案正式生效,德国药品市场开始使用新规则,医疗保险公司也开始使用新折扣协议。为此《南德日报》解答了民众常见的几个提问:

我还能继续得到我的惯用药吗?——如果医疗保险公司得到一种可替代的折扣新药,药剂师可能会卖给你这种新药,而不是你2010年之前的常用药了。当然根据法律规定,新药含有相同的成分和包装数量,而且剂型(片剂,膏剂,还是喷雾剂等)至少类似。

新规则带来了什么变化?——现在病人可以坚持自己的惯用药。但他必须对药剂师说,他决定按照额外药品规则付费:自己承担惯用药(贵药)和折扣药(便宜药)之间的差价。

这个额外费用有多少?——这取决于药品的类别、包装的数量、医疗保险公司获得的折扣高低、病人自己付费的多少和批发折扣等诸多因素,各个医疗保险公司收取的手续费也不同,所以药剂师也只能给出个估计值。

如何付费?——病人在药房用现金为自己的惯用药付费,然后把账单交到医疗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按照折扣药计算费用,之后将费用转还给病人。

这和以前的自己付费有什么不同?——病人自己付费的部分和两种药的差价没有关系。一般是药价的10%,至少五欧元。

如果我无法服用新药怎么办?——按理说不应该有这种情况,因为新药的成分没有变。但是,许多病人诉苦说便宜的新药难以下咽。如果医生在处方上规定了“没有替代方案”时,折扣规则才不起作用。否则药剂师只能出售折扣药。

消费权益保护者和药剂师担心什么?——他们担心老年人可能在使用新药的剂量上会有困难。因为新药剂量和以前的药片颜色不同,老年人可能会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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