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安鐱 港府仍交港核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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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1月12日讯】香港核电投资公司昨日公布大亚湾核电事故新的通报机制,由昨日开始,即使是0至1级的非紧急事故,都会主动向外公布,会在两个工作天内透过网站向外交代事件评级、摘要和对公众以及环境的影响等。但有环保组织批评政府仍拒绝成立独立的核电管理局,未能保障市民安全。

港府与大亚湾核电站,就事故通报机制达成新协议,以往无需即时公布的0至2级“非紧急事件”,核电公司会在两个工作天内,透过网页公布,包括事件摘要和初步影响评估,并会同步通报保安局及环境局;若事故影响范围只限于核电站内,核电站亦会在2小时内向香港通报,之后每隔6小时更新报告。其它事件例如核电站附近发生轻微地震、台风和火警,如果可能引起公众关注,核电公司亦会按需要作适当公布。

至于紧急运行事件的通报,“核电站运站事件”在2级或以上,涉及应急响应的事件发布,须按粤港双方就大亚湾核电站事故应急合作协议内的既定程序,由两地政府与应急有关的特定单位,按应急机制作发布和跟进处理。若事故辐射影响范围超越核电站,保安局会启动“大亚湾应变计划”,指挥及统筹应变行动。

香港核电投资公司指,新安排并非因为旧机制有漏动,而是希望与时并进,释除公众疑虑。

环团批港府拒亡羊补牢

环保团体绿色和平对改善措施表示失望,认为特区政府在今次检讨中仍拒绝保障香港市民安全,未成立独立的核电管理局监管大亚湾的运作。绿色和平指,全球多个国家包括美国、法国、日本、芬兰、英国,甚至印度等,已先后成立独立的法定监管机构,负责复核核电厂事故的报告,以及随时抽查核电厂的运作。唯特区政府于大亚湾核电厂去年接连发生核事故后,在今次的检讨中依然将核安全的重大问题,完全交托于有利益冲突的港核投资公司,未依国际惯例成立独立的管理机制。

绿色和平指,基于核安全的考虑,欧洲各国的独立监管机构甚至有权参与境外兴建核电厂的环境评估工作,以保障本地居民的安全,绝对不会依赖核电厂自律。因此,绿色和平对特区政府是次检讨绝不满意,促请政府尽快成立独立的核电管理局,承担保障香港市民安全的责任。

大亚湾核电厂过去半年先后发生2次泄漏辐射事故,由于2宗事故都被评为二级以下,核电公司都没有即时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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