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窃政初期“包办”国人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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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10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敬一报导)中共窃政伊始,中国的婚姻家庭关系就蒙上了浓厚的政治色彩。婚姻由“组织”做主,这种由组织上定夺的婚姻“配给制”,在部队一直持续到上世纪50年代,资料显示这种组织上介绍乃至一手包办的婚姻十之八九是悲剧。

中国有一套体系繁复的婚姻习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门当户对,为古代中国人的婚恋观;聘礼嫁妆、定情结发、凤冠霞帔、启轿拜堂、洞房花烛……是老祖宗的结婚形式。

1949年开始,结婚与“革命”挂钩,婚姻不仅仅是家庭之间、个人之间的事,更重要的还是个人与 “组织”之间的事。

1950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正式实施,这是中共窃政后颁布的首部法律,从此以后,“组织”开始影响中国人的婚姻,结婚要打申请,领证需要单位证明和领导签字,婚姻的主导力量是政治。一些干部进城后在“组织”安排下抛弃糟糠之妻,累计约有600万对。

据中国网报导,这种有违人权和婚姻道德,由组织上定夺的婚姻“配给”,在中国,特别是在部队,一直持续到上世纪50年代。但是,这种组织上介绍乃至一手包办的婚姻十之八九是悲剧。

北京张女士对大纪元记者讲述,她老家在湖北,父亲是农民,娶妻生三子后去当兵,50年分配到北京工作,至此再不回老家,老家妻子多次去北京找她父亲,组织上认为这样影响不好,因此而被组织判离婚。

她父亲另取一位年轻女子为妻,就是她现在的母亲。而她的母亲之所以嫁给她的父亲,也是因为“出身不好”,为了那份工作,才选择这份没有感情,更没有爱情的婚姻。

她说,她父亲的原配,在农村一个人带着三个孩子,没有再嫁,苦苦熬过悲惨的一生。她听父亲讲,和他一起当兵的,差不多都由组织给换了老婆,包括中央级的。

深圳一位中学老师也对记者讲,她的公婆也是组织安排婚姻的悲剧角色,公公腿有残疾,人又粗鲁。而婆婆是一位有见地,有能力的女性。组织把他们安排在一起,她婆婆就这样委屈的跟着她公公过一辈子。现在和他们生活在一起,她从心里替他们悲哀。

绝对100婚恋网有文章显示,上世纪50、60年代,许多年轻男女压抑住了自己的爱情,服从组织上分配的婚姻。

爱情在那个时期是极度被压抑与隐藏着的,甚至有人说“爱情” 在当时是一个禁区。“我们都是来自五湖四海,为了一个共同的革命目标走到一起来了”,包括仅限男女二人的约会。即使爱情在心中萌发一些小苗头,也敌不过组织与家国的份量,最终,服从组织分配走到一起。

婚恋网还说,在50年代,有一批女性,她们在最年轻的时代到了“祖国最需要她们建设的地方”——新疆。除了为建设边疆出力,其实她们还有一项任务——给新疆屯垦官兵当老婆。 到新疆的女兵,都听从了组织上的安排,嫁给了比自己大10岁甚至20岁的老兵,成了“分配婚姻”中的牺牲品。

(责任编辑:徐亦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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