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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巧雯台北7日电)工业局表示,为协助未登记工厂合法经营,已放宽“特定地区划定处理原则”,划设门槛从5公顷调降至2公顷,并简化相关作业标准及流程,呼吁有兴趣业者尽快提出申请。
经济部工业局表示,去年6月2日“工厂管理辅导法”修正通过增订第33条条文,未登记工厂集聚地区可申请公告划定特定地区,区内未登记工厂或补办临时登记的业者,在106年 6月2日辅导期间前,免受土地及建筑法相关处罚。
另外,工业局中部办公室秘书李信融指出,今年2月22日颁订“特定地区划定处理原则”后,9月首度审查通过台南市全立发、美一公司等2家未登记业者划定特定地区案,成为全台第一个公告特定地区。
为进一步协助更多未登记工厂合法经营,工业局指出,经济部9月20日将“特定地区划定处理原则”中的划设门槛,从原先规定的5公顷调降为2公顷,简化相关作业标准及流程,还延长申请时间,并放宽条件,让特定农业区办竣农地重划土地也可提出申请。
李信融强调,全台只要符合“特定地区划定处理原则”内5大原则的业者都可提出申请,并呼吁有兴趣的业者在明年4月15日前提出申请。
自放宽“特定地区划定处理原则”划设门槛后,李信融统计,目前约有10几家业者向地方政府提出申请,待申请案送至工业局后,便可进行后续审查。
李信融预估,申请案送审至工业局后,最快2个半月内即可完成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