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一城区强拆 过百村民被打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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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11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李乐报导)近日,沈阳市浑南新区村民披露,当地政府向该区强征土地建商品房,该村约一百村民因不签署非合理补偿条约遭到强拆。过程中约有一百村民和路人被警察打伤,村民张文发甚至被打成植物人至今未见好转。

2011年4月18日,浑南新区(原汪家乡杨官村)突然出现约2百余名区领导、城管人员、防爆警察和消防人员等,四台挖土机,他们拿着警棍冲进村民家中见到人就往房子外面拖,稍有反抗就遭到“警棍和砖头侍候”,现场被打者的惨叫声、喊救命声随处能听到。

据村民透露,房屋遭强拆的村民和路人想拍下警察打人现场,被他们抢夺手机、录像机和打伤。而这些被强拆户不但没有安置房也没有生活补贴。

突然遭强拆 百人被打伤

据了解,在4月18日,现场村民包括路人想拍下房屋遭强拆的情况,约有1百村民和路人被警察打伤。其中张文发一家被打伤六人,他被打成植物人,送至沈阳市陆军总医院医治至今未见好转。当时,他的弟弟张文昌被送到浑南区陆军分医院治疗,被医院诊断为内骨折和头部轻脑震荡。

65岁的村民张文昌介绍大纪元记者采访说:“在4月18日,房屋被强拆过程,张文昌从村内的姜子君医务所走出来,被旁边拆房飞出的砖头击伤。当时,我们赶到现场与街道办赵主任理论。按照温家宝总理关于拆迁条例规定,拆迁公司必须先提供拆迁户安置房、双方互相签署房屋补偿费合约,方能进行拆房。我们村完全没有按要求办事就开始强拆属于违法行为。对方不理会我们,拿起警棍和砖头狠打我们全身。”

他说:“我们都手无寸铁的被打,我的女儿和儿子极力用手挡着并阻拦对方的暴力殴打,她们身上多处被打至内出血,警察简直不把我们当人对待。”

据张文昌的家属反映,他们一家在院治疗期间,他们的房屋遭政府强拆了,房内所有财产被尽毁。当时东陵区浑南东湖街道杨关村的派出所陈所长对他承诺补偿他六万元、儿子三万元和女儿两万元的费用。半年过去了,但至今未兑现他的承诺。

记者电话联系浑南杨关村的派出所陈所长,电话均无人接听。

60岁李姓村民说:“在4月18日,警察把我们拖出家门,强拆了房子。不到半小时的功夫,警察把我居住了50多年的房子变成废墟一堆,所有财物被埋在废墟中,我们变得一无所有,他们简直像土匪。”

他还说:“拆房当天有媒体的记者到现场采访被强令赶走,网络也遭到封杀,当局一直封锁消息外漏。我们经常被跟踪,一旦发现上访就返回拘留。警察不顾我们的死活,现在我们家人每天都过着居无定处吃无保障的漂泊生活,很凄惨。”

公安厅警察:用钱就能买命

据村民反映,杨关村遭当局强拆后,村民不断向沈阳市信访办和公安厅上访,但当局一直对政府强拆案件不立案。

张文昌诉说:“在11月11日,我又去了派出所追问陈所长,他说我房屋强拆的案已经了结,区政府已经支付180万元给我侄子,作为给被打致植物人的哥哥的所有补偿费用。我问他曾答应赔偿我在住院期间被他们另外强拆房屋时,他知道无法搪塞,叫我回家等消息,就把我打发掉。半年来,我上访无数次均无果,感到很无助。”

他表示,在10月20日到浑南分局信访办咨询,关于区政府强拆他的房屋赔偿承诺和打伤人应负的法律责任问题。胡姓警官回复:“现在只用钱就能买命,还讲什么法律。看来他再不断地走信访的维权路是无法解决问题的。”

据了解,该村约有2千多户村民,3千多人居住,部分居民在区政府的淫威下签署了不合理补偿合约。他们只提供同意签约者每月4百元租房补偿,但实际在当地每月须支付8百元才能租到同等面积的房屋,不同意签约的村民至今未得到一分钱的补偿。

(责任编辑:李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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