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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严重 甘肃锌冶公司266人镉超标

2011-11-25 23:32 中港台时间|2013-03-10 11:1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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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11月25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敬一报导)近日,甘肃宝徽实业集团下的锌冶公司,发生266人血镉超标事件。其中1人疑似镉中毒,71人在徽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95人在厂区治疗。造成事件的原因,为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等。民众表示践行环境道德谁都不能置之度外。

据《每日甘肃网-西部商报》报导,今年10月23日,锌冶公司因为有一名职工生病治疗时发现体内血镉异常。因此,从10月27日开始至11月18日,该集团联系专业医院为锌冶公司869人(次)进行了体检。结果显示共有266人血镉超出《职业性镉中毒诊断标准》。其中1人疑似镉中毒。目前,共有71人在徽县人民医院按治疗方案住院治疗,195人按治疗方案在厂区由西安专家指导治疗。经环保、安监等部门调查后初步认定,造成事件的原因为防护措施没有落实。

践行环境道德 谁都不能置之度外

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植物生化有限公司内一位女职员向大纪元记者介绍,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设很多分公司,他们是植物生化公司,是从中药材中提取香精、香料,供给工业进行生产。血镉事件是发生在锌冶公司,具体情况她们也是从当地新闻报导看到的,锌冶公司已停产整顿。

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刘老师对记者表示,中国虽然经济增长快速,环境污染日趋严重,是在用环境作代价换取经济发展。环境风险,谁都不能置身环境保护重任之外,都应践行环境道德。

刘老师还表示,宝徽集团锌冶公司职工266人血镉超标,这么重大的环境污染事故,可以追究公司刑事责任。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添加了环境污染罪,施行十年,全国以“破坏环境罪”定案的只有三起。造成重大污染事故的企业都是规模大、效益好的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都与政府有利益链接,全国环境违法案件每年发生近2万件,以“破坏环境罪”定案的却极其罕见,刑法只是虚设。

《北国网-半岛晨报》报导,当下中国社会面临着越来越严重的环境危机,自然环境受到污染、公民利益受到侵害的事件层出不穷:一是监管不力。如果监管部门不能担当公共责任,那么戴在企业头上的那个紧箍咒就相当于自动脱落,企业也就难免猴性大发、无法无天;如果监管部门和企业有权力和利益的勾连,更好比如来佛和孙悟空结盟,无人能约束。

二是索赔无力。索赔一般分为地方政府或国家和受害个体两个层面,但一直以来,政府索赔鲜见启动,最终多沦为一笔糊涂账;而个人索赔,限于公民社会的薄弱、个体势单力孤、又往往缺乏来自政府的有力支持,同时也因为索赔对手的财大势大而举步维艰。

镉污染

镉是人体非必需元素,在自然界中常以化合物状态存在,一般含量很低,正常环境状态下,不会影响人体健康。镉和锌是同族元素,在自然界中镉常与锌、铅共生。当环境受到镉污染后,镉可在生物体内富集,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引起慢性中毒。镉被人体吸收后,在体内形成镉硫蛋白,选择性地蓄积肝、肾中。其中,肾脏可吸收进入体内近1/3的镉,是镉中毒的“靶器官”。其它脏器如脾、胰、甲状腺和毛发等也有一定量的蓄积。病者出现糖尿、蛋白尿和氨基酸尿。特别具使骨骼的代谢受阻,造成骨质疏松、萎缩、变形等一系列症状。

(责任编辑:江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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