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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用脸书 韩大法院盼更谨慎

2011-11-3014:48 中港台时间|11-3014:5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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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3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姜远珍首尔30日专电)韩国大法院公职者伦理委员会昨天向大法院建议:“法官不该站在社会争议的中心或给人留下今后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印象。有必要确立法官使用脸书等社交网站服务的标准。”

仁川地方法院法官崔恩培曾在脸书(Facebook)上留言:“绝对不会忘记从骨子里亲美的总统和通商官僚们出卖平民和国家的这一天(11月22日)。”他痛批南韩执政大国家党22日在国会排除在野国会议员们,批准通过韩美自由贸易协定(FTA)。

南韩“朝鲜日报”、“东亚日报”、“中央日报”今天都报导了韩国大法院公职者伦理委员会的前述建议。

大法院公职者伦理委员会由包括7名法院外部人士在内的11人组成,他们有权向大法院院长提出修改法官伦理纲领和是否惩处法官等建议。

报导指出,大法院院长梁承泰25日要求伦理委员会审议崔恩培是否违反了法官伦理纲领。伦理委员会29日虽未建议惩处崔恩培,但已明确表示作为1名法官,崔恩培的言论和行为有失妥当。

伦理委员会指出,不只是在与职务有关的领域,在私人方面,法官也有义务作出符合身份的言行。建议法官们在使用Facebook等社交网络服务时应更慎重地判断、采取更谨慎的态度。

报导也指出,崔恩培担任会长的韩国法研究会所属法官们纷纷提出抗议。水原地方法院法官宋承龙(译音)当天在法院内部通信网上留言:“如果崔(恩培)法官受到惩罚,包括我在内的很多法官都不会再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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