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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用臉書 韓大法院盼更謹慎

2011-11-30 14:48 中港台時間|11-30 14:5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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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姜遠珍首爾30日專電)韓國大法院公職者倫理委員會昨天向大法院建議:「法官不該站在社會爭議的中心或給人留下今後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印象。有必要確立法官使用臉書等社交網站服務的標準。」

仁川地方法院法官崔恩培曾在臉書(Facebook)上留言:「絕對不會忘記從骨子裡親美的總統和通商官僚們出賣平民和國家的這一天(11月22日)。」他痛批南韓執政大國家黨22日在國會排除在野國會議員們,批准通過韓美自由貿易協定(FTA)。

南韓「朝鮮日報」、「東亞日報」、「中央日報」今天都報導了韓國大法院公職者倫理委員會的前述建議。

大法院公職者倫理委員會由包括7名法院外部人士在內的11人組成,他們有權向大法院院長提出修改法官倫理綱領和是否懲處法官等建議。

報導指出,大法院院長梁承泰25日要求倫理委員會審議崔恩培是否違反了法官倫理綱領。倫理委員會29日雖未建議懲處崔恩培,但已明確表示作為1名法官,崔恩培的言論和行為有失妥當。

倫理委員會指出,不只是在與職務有關的領域,在私人方面,法官也有義務作出符合身分的言行。建議法官們在使用Facebook等社交網絡服務時應更慎重地判斷、採取更謹慎的態度。

報導也指出,崔恩培擔任會長的韓國法研究會所屬法官們紛紛提出抗議。水原地方法院法官宋承龍(譯音)當天在法院內部通信網上留言:「如果崔(恩培)法官受到懲罰,包括我在內的很多法官都不會再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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