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人权日:在日华侨冤盟参加人权问题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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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12月12日讯】今年的12月10日是联合国通过的《人权宪章》63周年的世界人权日。东京“2011中国‧东亚人权问题论坛”于2011年12月10日在日本东京顺利举行。今天在日华侨冤民联盟成员上海陈小明亲属、来自中国各地的居住权、生存权等被肆无忌惮地剥夺、侵犯着的群体以及日本、欧洲人权活动家、各大媒体等都应邀参加了这次论坛。


“2011中国‧东亚人权问题论坛”于2011年12月10日在日本东京举行。(知情者提供)

“2011中国‧东亚人权问题论坛”于2011年12月10日在日本东京举行。(知情者提供)


会场上,播放了陈小明因维权被虐杀的悲惨图片。会议结束后,部分与会者又一起去一家日本料理店边聚餐边互相交流,同时大家又详细询问了陈小明案例与上海的暴力强拆问题。


“2011中国‧东亚人权问题论坛”于2011年12月10日在日本东京举行。(知情者提供)

“2011中国‧东亚人权问题论坛”于2011年12月10日在日本东京举行。(知情者提供)


中国是世界大国,也已加入世界人权组织机构,而且是人权组织的理事国,中国的人权问题一向是世界共同关注的大事,按中国的宪法:“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可是在中国的上海,各权力部门都自立制度,滥用职权,层层盘剥,用压制、欺骗、恐吓、逼迫等手段极其惨忍野蛮地大搞拆迁征地,在上海权力腐败、侵权下而产生的大批冤民得不到司法救助,造成今天上海成千上万的大批冤民前仆后继进京上访举报。却又遭遇拘留、关黑监狱、劳教判刑、被失踪、被关精神病院、被虐杀等各种活生生的事实举不胜举。以至于在忍无可忍之下冲向世界各地进行维权。

(一)被上海政府暴力强拆17年未解决、滥用司法又添虐杀冤案惨死陈小明案

陈小明父母兄弟各家住房,位居在上海市黄金地段——徐汇区长乐路445基地,毗邻淮海中路。如此黄金地块,在其他任何一个法治国家,一旦遇到拆迁,都可以获得合理妥善的安置赔偿。

可是,1994年8月,上海徐汇区房产经营公司(现改名徐房集团有限公司),①在无合法有效的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情况下 ②隐瞒徐汇区长乐路445基地建造高级配套商品住宅楼的规划,并欺骗该基地居民,称该基地只建造公共设施 ③隐瞒市政府“原基地建造商品住宅房的可以回迁”的政策【〔见1991年7月19日上海市政府发布 1993年6月24日修正的〕上海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第49条】 ④为强抢民财开发商雇凶杀死了该基地了解动拆迁政策内幕的居民……由徐汇区政府下令,徐汇区房产经营公司实施,用暴力强行将陈小明家、兄弟家、父 母劫持到边远地区的壹户屋内,再把陈小明及兄弟父母各家的房屋强拆,建造了高级配套商品住宅楼。

陈小明父亲在被长期非法禁居、恐吓中忧郁成疾,最后撒手人寰,终未能回到他魂牵梦绕的原居地。母亲,曾经是上海的市、区先进工作者,现在却因为不法拆迁,长期被恐吓、非法监控而成了多病缠身、无家可归的真正无产者。兄弟留学于日本一流名牌大学─庆应大学,硕士学位,本打算学成回国报效祖国,不料自己新婚不久的家,竟然在留学国外期间,家中无人的情况下,被徐汇房产经营公司强抢拆毁,至今一家人无家可归。

更为残酷的是,陈小明,十几年来,一直在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与代理维权,然而被屡遭打压,家中住房被强拆,问题不但得不到解决,他也被捏造罪名,被秘密绑架、关押,在系狱期间受尽酷刑与虐待……直至濒死状态才令家属保外就医。但为时已晚,保外就医仅二天,于2007年7月1日陈小明就大喷血惨死。死者出狱时内脏大出血,身上还带有大块瘀血伤等。

陈小明遭残酷虐害致死后,上海亲属聘请律师,状告监狱方。但上海地方法院既不立案,又不出具书面裁定。

陈小明在国外的亲属回国探亲,陪同家人依法走访、信访及外出时,都要受到非法监控、盯梢、拍照、恐吓威胁和被秘密抄家。

在日华侨冤民联盟强烈要求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主持正义,还陈小明公道,并且保障华侨及其亲属在中国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海外侨胞权益和合法诉求,处理上海的这起强抢家园、人命冤案,并督促有关部门:

一、对陈小明被虐杀惨死的人命大冤案进行立案调查,平反昭雪;
二、依法赔偿和归还陈小明及父母兄弟各家被上海徐汇区房产经营公司掠夺的房屋财产。

联系方式:陈伟华
TEL:0081-9080806866

(二)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十年不决

在日华侨冤民联盟成员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亲属吴华玉和陈美钦,其亲人吴昌龙、陈科云仍被羁押在看守所十年多,700多次司法伤情鉴定至今无人理睬。此案至今仍被压在福建省高院审而不决。

“福清纪委爆炸案”十年难见真相,其实真相从未模糊过,缺的只是司法对真相与正义纠错的勇气。驻日大使王毅有过三次批示;全国人大将此案列为涉侨督办案件;最高法有(2006)169号文,福建省高院有几次无罪督查意见。

为了掩盖纪委爆炸黑幕,把无辜者当作“替罪羊”投进牢狱。福建当局明知冤案,为了所谓“维护地方形象”“出政绩”极力摀盖子,瞒上压下。在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形成的利益链上,把蒙冤者无期羁押在看守所不给说法,放纵真凶长期逍遥于法外。

在日华侨冤民联盟强烈要求福建省委孙春兰书记:释放吴昌龙、陈科云、还他们自由、让他们回家!

联系方式:
陈美钦 电话:0081-432620043
吴华玉 电话:0081-492840865

(责任编辑:郑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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