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西安莲湖区政府必须履行承诺

【大纪元2011年12月02日讯】2008年6月,西安市莲湖区政府拆迁办公室开始对我们村进行棚户区改造,整体拆除我们村,给我们在原地建安置楼,安置全村241户村民和西北一路的98户拆迁居民。总的安置标准是对村民一层二层房拆一还一,过渡期为30个月。

然而到了2010年11月,拆迁办通知我们村民说,安置房盖大了,多出的面积,要安置户每平方米交3,085元。村民要看房,保安严密把守阻拦,不让我们进楼看房,每户又不得不缴纳了3万到30万不等的购房款。到了2011年8月28号,也就是超过政府承诺的交房期近9个月后,拆迁办通知我们接收房子,我们普遍发现房子的面积严重不够,总体只有与政府签的协议安置面积的68%,拆迁办答复说不足的面积是公摊的部分,也就是说,我们的公摊面积总体达到了32%,我们339户有约13,000平方米的安置面积被侵吞了!

我们不接受拆迁办的这个答复,因为拆迁协议写明安置面积是拆除旧房的一、二层面积,拆一还一,并不包括安置房的公摊面积,而且政府拆迁我们的原房,只计算两层的面积,超过两层的部分只给每平方米二、三百元的补偿,院落完全不给补偿。我们为此事到莲湖区政府上访,区政府说协调解决,但迟迟没有解决。我们曾三次堵了村东边的劳动路,第一次堵路后,西安市城改办主任贺东风和莲湖区政府副区长、任家庄拆迁改造领导小组组长张秦到了现场,说,公摊面积按27%算,村民不答应,到深夜,贺东风和张秦从后院翻墙跑了。第二次堵路天下大雨,到晚上8点市政府白秘书长到了现场,答应责成专人协调解决。但是我们此后给白秘书长打了上百次电话,白秘书长说给协调解决,但至今没有解决。

此外,给我们的安置楼还存在着没有按协议抹光地面、刷白墙、楼道铺地砖、没有消防设施检验合格证书、没有房屋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问题。

我们村占地15亩,给我们建28层的安置楼只用了4.8亩,其余的土地被倒卖了。

在1982年以前,我们任家庄的人都是农民。1982年1月政府征了我们村70多亩地,为西安电力机械制造公司建居民楼,把我们村16至59岁的村民200来人安置到西电公司大集体性质的单位工作,每人给西电公司交8,000元,在我们的征地款中扣除。到2001年,我们村被安置到西电公司大集体企业就业的村民,相继全部被解除劳动合同,只给了每个村民一万元。至今这些人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金都要自己缴纳,我们村民只能靠有限的房屋出租勉强维持生活。政府这次对我们村进行棚户区改造,对我们的住房只补偿2层的面积,院落、道路等全部不给补偿,如今给我们交的安置楼又如此坑害我们,我们感到这些年来我们村民不断地受侵害,政府行为加剧我们的贫困,至今全部村民和西北一路的拆迁居民都拒绝接收安置房,我们不断上访抗争,我们要求政府履行拆迁承诺,对我们的住房拆一还一。

西安市莲湖区桃园街道办事处任家庄全体村民
西北一路全体拆迁户
2011年12月1日

(责任编辑:郑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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