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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陆客赴台签证 经文处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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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12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王贯明纽约报导)驻纽约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12月21日上午在其驻处16楼举行“外馆直接核发海外大陆人士赴台观光许可证”记者会,经文处移民组秘书苏昱嘉在记者会上详细地说明了居住在海外的中国大陆人士赴台湾观光申请许可证的具体规定,经文处高振群处长与观光组主任张维庭出席了记者会并致词。

高振群表示,过去海外大陆人士申请观光许可证,收件后需以邮袋寄回国内,通常需3至4个星期的时间。去年11月开始以电子邮件将申请人案件扫描后E-mail回国内的申请方式,大幅缩短了工作日,但是仍然需10个工作日的等待时间。驻洛杉矶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移民工作组已率先于今年11月25日开办受理海外大陆地区人民来台线上直接发证作业,使大陆人士赴台观光更加方便。

高振群说,现在政府授权外馆直接审核发观光许可证,将有助于海外大陆人士赴台观光、经商、品尝美食及文化交流等活动。每年的台湾元宵灯会以及台湾独特的文化特色,也有助于吸引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相信2012年会有更多的大陆观光客去台湾旅游。

经文处移民组秘书苏昱嘉介绍说,2010年经文处大陆人士观光申请案有290件,去年11月开始实施以电子邮件扫描方式后,今年大陆观光申请案增加到385 件,自12月23日起为提升便民服务,凡符合资格之海外大陆地区人民,只要事先透过电脑上网(https://csts.immigration.gov.tw)登录基本资料、上传照片并预约送件时间后,由本人亲自或旅行社代为至指定驻外馆处送件,若证件齐全且透过系统查核申请人的安全资料无虞后,只需2至3天就可以直接核发入出境证。

苏昱嘉表示,海外大陆人士申请观光许可证的申请资格如下:一、赴国外留学。二、旅居国外取得当永久地居留权(即具有绿卡)。三、旅居国外一年以上且领有工作证明。四、旅居国外取得当地依亲居留权并有等值新台币20万元以上存款证明。五、前述随行的旅居国外配偶或二亲等内血亲。(相关规定可上移民署全球资讯网 www.immigration.gov.tw查询),大陆地区人民入出境许可证有效期为3个月,在台湾停留时间自入境之翌日起,不得超过15天。申请许可证的费用仅需18美元,符合资格的海外大陆地区人民可以多加利用。

观光组主任张维庭说,配合外馆直接核发海外大陆人士赴台观光许可证,台湾观光局也将会在各个方面为赴台观光的海外大陆人士提供更多的方便。包括让旅行社推广过境旅游以及为观光客提供台湾夜市消费券和台湾伴手礼兑换券,让客人有机会免费消费与品尝台湾的美食。观光组也将及时为公众提供免费的中、英文信息资料、光碟以及台湾地图。


海外大陆人士赴台观光许可证样本。(摄影﹕王贯明∕大纪元)


台湾夜市消费券和台湾伴手礼兑换券样本。(摄影﹕王贯明∕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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