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土地70年大限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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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2月14日讯】大陆多家媒体转载了题为“上海规定土地70年产权到期将无偿收回”的文章,旅德著名学者、工程专家王维洛博士指出,中共起家时,用“打土豪分田地”的口号抢夺了当时地主的土地,但是今天中国土地房产严重分配不均的情况下,中共却不再从提此话。王维洛博士还讲解了,为什么从1949年到1982年之间,所有的把土地国有化和公有化的政策都是违反中国宪法的?在本集节目中,王博士将继续探讨中国在物权法确定的时候没有明确的规定土地使用期满以后怎么办,这说明了什么?如何解决?下载收听

唐音:70年以后,土地使用期期满以后,您能想出什么办法来,王博士?

王维洛:我们先不谈中国的政策上怎么规定的。可以想出几个办法来。第一个是延,延长土地使用期,还一个就是不延,就是收回,到了期就收回,一共就这两条路。那么延的这个里面又有三个区别,要付钱的延,就是有偿的延长呢,还是无偿的延长?延长的那个钱是按照以前的那个价钱延长呢,还是按照到延长期的那个价钱延长?

那么这里就有一个很关键的问题了:到底是有偿的,还是无偿的,是要多少钱。在这一点上,中国《物权法》就是故意没有定性处理。中国的很多专家们讨论来讨论去,说怎么延怎么延,讨论了很多,我觉得他们都没有韩寒眼光敏锐。韩寒说了,说70年以后我们那些当官的要为他们孙子找谋财的路的话,你这个钱袋子这个口你不能给它封死了。他是故意留一个空白。其实这在制法的时候是不允许的,因为这是一个常识。

唐音:国际社会在这方面的制法早已非常成熟,王博士,您能介绍一下吗?

王维洛:因为中国的使用权这一条里面有香港的、有德国的同样这个法它可以借助的,而且中国的土地法和德国的土地法是特别的接近。为什么?因为民国政府的时候,孙中山就请了德国当时的那个土地革命家的秘书给他当土地政策的顾问,所以中国的地契制度、中国的土地制度很多都是照搬德国的土地法的。所以它也知道德国土地使用权里面对这个规定,就是对使用期期满以后如何赔偿、如何延期,它是有很具体很具体的规定的。

那个房子也就不存在了。所以你要必须保证那个人知道他买的不是空中楼阁,他才能是得到保护的。所以德国呢,它第一必须是赔偿的,就是你要回收的话你必须赔偿,这是一个基本原则。但是它又留了一个口,就是说赔偿的多少是根据当时双方的合同制定的。可以是100%,也可以是75%,也可以是2/3,是根据当时签订合同的双方来确定的。那么它又留了很多口。就是说,如果土地主他不愿意自负赔偿的话,那你就自动延长土地使用期。就是它这个宪法制定的时候永远是平衡的,如果对一方有利的话,肯定是有一条是对另一方有利的。

唐音:那我们回到中国的这个问题上,中国现在在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出现的问题是什么?

王维洛:中国的问题处在你是给不给赔偿和你是无偿的延长还是有偿的延长。在中国这个问题就比较大,因为中国的房地产价格的结构里头,土地价格太高,中国的房地产价格里面土地价格占了70%到90%,而房屋建筑的成本价格只占10%到30%。就打个比方说,这个房子如果是3万块钱的话,3千块钱是建筑费,2万7 千块钱是土地使用费。在德国正好是反过来的,德国的基本上土地是10%到30%,建筑的价格是70%到90%。等到你在延土地使用期的时候,按照德国的这个法,因为它基本上是要补钱的,因为你是租嘛,你土地使用权就像我们刚才说的租地一样,就是说农民租了地主的地,那他付地租,每年都要付地租的。那以前付的钱是付了70年,现在70年到了,你下面还要70年的话,那你还得再付地租的,对不对?

唐音:不仅如此,而且中国的土地价格非常高。这样更加剧了政府和买方民众间的矛盾。

王维洛:中国的土地2万7千一个平方米、这个价格是中国政府自己炒作出来的,制造一个人为的短缺来炒高它的。中国的所有的土地都是政府定的价,现在政府活着就靠的是土地的这块收入。所有说到70年以后,就像韩寒说的一样,它不能把自己的财路给断了。所以将来它肯定还是要收费的,哪怕是可以续期的话,它也是要收费的。

我们现在回到中国的房奴的这一块上来,中国的房子的价钱高到不合理到离奇的地步。温家宝老是说要什么控制房价,中国的很多人都认为温家宝要控制房价。其实他们把温家宝的话给读错了。温家宝是要把房价控制在一个合理的区间,但他从来没告诉你什么是“合理”?他是搞了一个模糊的目标,他从来不说出他的目标具体的是什么。

唐音:是啊,那什么是合理的一个房价呢,王博士,世界上对此是否有公认的合理的价格范围呢?

王维洛:这个其实在世界上是有公认的。如果我们把这个模式化作最简单最简单的形式的话,就是一个平方米住房面积的房价相当于这个地区的大学毕业生的一个月工资。很简单的,就是说,他认为在5年到10年之内,一个人他是能买起这个房子的。那么到中国就很不合理,中国现在大学生的工资一般来说,我们讲的比较客气一点是2000到3000、或者是1500到3000。而在很多地方、在一些城市(住房)价格是在2万、3万、或者4万,所以差了很多。那也就是说从25岁开始工作,到60岁干了35年,他把他所有的工资加起来,他最多也就买一个房子,到了70年以后这个房子又归国家了。就等于说你参加工作的目地,就是说这一辈子省下的钱去买一个房子,到了最后我买了一个零。我什么也没有。

唐音:中共的手法真是令人感慨。我们在上集节目中说到中共提出过“打土豪分田地”把那时地主的土地抢了,现在又通过法律,过70年,又把房子主人的土地给抢走了。它是用什么办法把别人的土地总能变成它自己的呢?

王维洛:用什么办法把这个土地从你的变作他的?以前运用暴力把地主拉出来斗,我下乡的那个地方那个地主是被农民五马分尸的,这地就分给了农民了,后来又入社了。后来我们去的时候,我们也不知道这个地(是怎么得来的),反正是生产队的,也不知道是谁的。

那么到1982年的时候它通过宪法一改,也把你的地改作他的了,就你的地是他的了。那么它(中共)根据物权法里面定的70年,其实他定了70年以后你的地还是我的,哪怕是可以续期,续期肯定是有偿的续,不可能是无偿的续期,因为无偿的连续的续期、永久的可续期在经济上相当于土地所有权。就像一个长工租地主的田,就说我种了你的地以后,我交了几年的租以后,这个地就永远我种了,那就不是他的了嘛?所以就像韩寒说的一样,他的孙子没吃的,所以他就必须把这个钱袋子保住。

唐音:共产党倒是把给孙子的钱袋子都准备好了,但中国老百姓他一生的希望都落空了。

王维洛:中国人把他的一生的生活希望都建筑在买房置地上,所以说你这一辈子你活着就是为了这个。所以有的时候想起来就很悲哀的。你的这个财产最后被别人拿走了,你自己还不知道。大家讨论的时候要参与这个东西,要说明其实这个土地所用权它并不能解决中国人的这个生活希望,也不能解决中国人本身生活理想中的“有地才有财”的想法,它也不能解决中国人为了子女能贡献一切的想法。当所有的人都知道这个东西是和土地所有权是两样的话,当民众大家都知道的时候,那么这个世界就会发生变化。当你知道这个东西的本质的时候,就有选择。

转自《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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