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2月14日訊】大陸多家媒體轉載了題為「上海規定土地70年產權到期將無償收回」的文章,旅德著名學者、工程專家王維洛博士指出,中共起家時,用「打土豪分田地」的口號搶奪了當時地主的土地,但是今天中國土地房產嚴重分配不均的情況下,中共卻不再從提此話。王維洛博士還講解了,為甚麼從1949年到1982年之間,所有的把土地國有化和公有化的政策都是違反中國憲法的?在本集節目中,王博士將繼續探討中國在物權法確定的時候沒有明確的規定土地使用期滿以後怎麼辦,這說明了甚麼?如何解決?下載收聽
唐音:70年以後,土地使用期期滿以後,您能想出甚麼辦法來,王博士?
王維洛:我們先不談中國的政策上怎麼規定的。可以想出幾個辦法來。第一個是延,延長土地使用期,還一個就是不延,就是收回,到了期就收回,一共就這兩條路。那麼延的這個裡面又有三個區別,要付錢的延,就是有償的延長呢,還是無償的延長?延長的那個錢是按照以前的那個價錢延長呢,還是按照到延長期的那個價錢延長?
那麼這裡就有一個很關鍵的問題了:到底是有償的,還是無償的,是要多少錢。在這一點上,中國《物權法》就是故意沒有定性處理。中國的很多專家們討論來討論去,說怎麼延怎麼延,討論了很多,我覺得他們都沒有韓寒眼光敏銳。韓寒說了,說70年以後我們那些當官的要為他們孫子找謀財的路的話,你這個錢袋子這個口你不能給它封死了。他是故意留一個空白。其實這在製法的時候是不允許的,因為這是一個常識。
唐音:國際社會在這方面的製法早已非常成熟,王博士,您能介紹一下嗎?
王維洛:因為中國的使用權這一條裡面有香港的、有德國的同樣這個法它可以藉助的,而且中國的土地法和德國的土地法是特別的接近。為甚麼?因為民國政府的時候,孫中山就請了德國當時的那個土地革命家的秘書給他當土地政策的顧問,所以中國的地契制度、中國的土地制度很多都是照搬德國的土地法的。所以它也知道德國土地使用權裡面對這個規定,就是對使用期期滿以後如何賠償、如何延期,它是有很具體很具體的規定的。
那個房子也就不存在了。所以你要必須保證那個人知道他買的不是空中樓閣,他才能是得到保護的。所以德國呢,它第一必須是賠償的,就是你要回收的話你必須賠償,這是一個基本原則。但是它又留了一個口,就是說賠償的多少是根據當時雙方的合同制定的。可以是100%,也可以是75%,也可以是2/3,是根據當時簽訂合同的雙方來確定的。那麼它又留了很多口。就是說,如果土地主他不願意自負賠償的話,那你就自動延長土地使用期。就是它這個憲法制定的時候永遠是平衡的,如果對一方有利的話,肯定是有一條是對另一方有利的。
唐音:那我們回到中國的這個問題上,中國現在在土地使用權期滿後出現的問題是甚麼?
王維洛:中國的問題處在你是給不給賠償和你是無償的延長還是有償的延長。在中國這個問題就比較大,因為中國的房地產價格的結構裡頭,土地價格太高,中國的房地產價格裡面土地價格佔了70%到90%,而房屋建築的成本價格只佔10%到30%。就打個比方說,這個房子如果是3萬塊錢的話,3千塊錢是建築費,2萬7 千塊錢是土地使用費。在德國正好是反過來的,德國的基本上土地是10%到30%,建築的價格是70%到90%。等到你在延土地使用期的時候,按照德國的這個法,因為它基本上是要補錢的,因為你是租嘛,你土地使用權就像我們剛才說的租地一樣,就是說農民租了地主的地,那他付地租,每年都要付地租的。那以前付的錢是付了70年,現在70年到了,你下面還要70年的話,那你還得再付地租的,對不對?
唐音:不僅如此,而且中國的土地價格非常高。這樣更加劇了政府和買方民眾間的矛盾。
王維洛:中國的土地2萬7千一個平方米、這個價格是中國政府自己炒作出來的,制造一個人為的短缺來炒高它的。中國的所有的土地都是政府定的價,現在政府活著就靠的是土地的這塊收入。所有說到70年以後,就像韓寒說的一樣,它不能把自己的財路給斷了。所以將來它肯定還是要收費的,哪怕是可以續期的話,它也是要收費的。
我們現在回到中國的房奴的這一塊上來,中國的房子的價錢高到不合理到離奇的地步。溫家寶老是說要甚麼控制房價,中國的很多人都認為溫家寶要控制房價。其實他們把溫家寶的話給讀錯了。溫家寶是要把房價控制在一個合理的區間,但他從來沒告訴你甚麼是「合理」?他是搞了一個模糊的目標,他從來不說出他的目標具體的是甚麼。
唐音:是啊,那甚麼是合理的一個房價呢,王博士,世界上對此是否有公認的合理的價格範圍呢?
王維洛:這個其實在世界上是有公認的。如果我們把這個模式化作最簡單最簡單的形式的話,就是一個平方米住房面積的房價相當於這個地區的大學畢業生的一個月工資。很簡單的,就是說,他認為在5年到10年之內,一個人他是能買起這個房子的。那麼到中國就很不合理,中國現在大學生的工資一般來說,我們講的比較客氣一點是2000到3000、或者是1500到3000。而在很多地方、在一些城市(住房)價格是在2萬、3萬、或者4萬,所以差了很多。那也就是說從25歲開始工作,到60歲干了35年,他把他所有的工資加起來,他最多也就買一個房子,到了70年以後這個房子又歸國家了。就等於說你參加工作的目地,就是說這一輩子省下的錢去買一個房子,到了最後我買了一個零。我甚麼也沒有。
唐音:中共的手法真是令人感慨。我們在上集節目中說到中共提出過「打土豪分田地」把那時地主的土地搶了,現在又通過法律,過70年,又把房子主人的土地給搶走了。它是用甚麼辦法把別人的土地總能變成它自己的呢?
王維洛:用甚麼辦法把這個土地從你的變作他的?以前運用暴力把地主拉出來鬥,我下鄉的那個地方那個地主是被農民五馬分屍的,這地就分給了農民了,後來又入社了。後來我們去的時候,我們也不知道這個地(是怎麼得來的),反正是生產隊的,也不知道是誰的。
那麼到1982年的時候它通過憲法一改,也把你的地改作他的了,就你的地是他的了。那麼它(中共)根據物權法裡面定的70年,其實他定了70年以後你的地還是我的,哪怕是可以續期,續期肯定是有償的續,不可能是無償的續期,因為無償的連續的續期、永久的可續期在經濟上相當於土地所有權。就像一個長工租地主的田,就說我種了你的地以後,我交了幾年的租以後,這個地就永遠我種了,那就不是他的了嘛?所以就像韓寒說的一樣,他的孫子沒吃的,所以他就必須把這個錢袋子保住。
唐音:共產黨倒是把給孫子的錢袋子都準備好了,但中國老百姓他一生的希望都落空了。
王維洛:中國人把他的一生的生活希望都建築在買房置地上,所以說你這一輩子你活著就是為了這個。所以有的時候想起來就很悲哀的。你的這個財產最後被別人拿走了,你自己還不知道。大家討論的時候要參與這個東西,要說明其實這個土地所用權它並不能解決中國人的這個生活希望,也不能解決中國人本身生活理想中的「有地才有財」的想法,它也不能解決中國人為了子女能貢獻一切的想法。當所有的人都知道這個東西是和土地所有權是兩樣的話,當民眾大家都知道的時候,那麼這個世界就會發生變化。當你知道這個東西的本質的時候,就有選擇。
轉自《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