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振聪称有人作假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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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2月18日讯】香港高等法院日前(2月14日)驳回陈振聪就龚如心遗产案的上诉,陈振聪透过公关公司,发表声明,怀疑有人在龚如心遗产聆讯时作假口供,妨碍司法公正,已经在上星期六(12日)向警方报案。

声明说,警方上月5日知会他的代表律师,确认已完成2006年遗嘱的科学鉴证,即上诉庭聆讯前已经有结果,却不通知法庭及与讼各方,或误导了法庭作出错误的裁决,要求警方解释。陈振聪质疑,律政司长作为华懋慈善基金法律监护者,是遗产案答辩人之一,又身兼警方法律顾问,涉及利益冲突。

律政司刑事检控科称,所有已开展检控程序的案件,会根据法律要求披露资料,陈振聪的指控并无任何根据。另外,律政司司长在遗嘱认证民事诉讼中,作为与讼一方,与基本法赋与律政司在检控工作的宪法地位,彼此独立和分开,不存在利益冲突。

有关声明提及,字迹专家指出,龚如心是用手按着两张重叠放在台上的遗嘱,让两位证人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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