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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警官要胁女子“拿身体换自由”被判六年

2011-03-02 11:50 中港台时间|03-02 12: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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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日讯】(据中广新闻报导) 一名泰国警察,因为涉嫌要求从缅甸边境非法入境泰国的女子,要“拿身体换自由”,结果被举发,判刑六年。

德通社报导,这名高阶警官,日前抓到一名非法进入泰国工作的二十七岁缅甸女子,女子向警官求情,要求放她一条生路,警官说只要女子用身体交换,就可以考虑;后来这名高阶警官遭到举报,而被逮捕,法院将这名可恶的警官,以“非法收贿”的罪名,重判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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