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1年03月04日讯】在我工作的律师楼附近有一家很受欢迎的餐馆。客户等案子成功后,出于对律师的感激,一般都会请客,而且经常是来这一家餐馆吃饭。自然,大家一边吃饭,就一边兴奋地讲述自己案子怎么替自己伸张正义了。
有一天,我们吃完饭准备买单离开时,有个十分腼腆的服务员悄悄问我,她偷渡来美国有十一年,身份一直是黑的,从来没有申请过政治庇护,对于美国的法律也完全不懂,也不知道该如何维护她自己的权益,问我可不可以帮她解决她自身的窘境。以她的情形,其实和刚在这里吃饭的一个客户情形却是差不多。于是我约她第二天到办公室面谈了解她本身的难处。
第二天她如约来访。经过仔细了解,我发现她在中国的时候,曾经有和中国贪官发生激烈的纠纷,但是来美国时根本不知道可以申请政治庇护来保护她自身的安危。她去咨询过一家律师事务所,但那其实是个没有律师执照的移民服务公司,所以就只是随便开价,答应要替她解决问题。而且他们也告诉她,她可以随时申请政治庇护,没有时间限制,让她随时都可以过来申办。那她也就没放太多的心思在于她曾经在中国受到一些不平等待遇。
在美国这些年,她既没有犯法,也没有被抓过。而问她在国内的经历,发现她家里的确开过餐馆,而且十分成功,但由于当地贪官不断地敲诈勒索,她举报了当地贪官,后来,正义不仅没有得到伸张,她反而被警察抓进了派出所,关了一段时间,并且交了一笔保释金才放出来。大概是国内有些地方官官相护现象严重,举报者一般都遭到报复打击。直到最后,她再也忍受不住而逃出了中国,后来她就偷渡来美国了。
因为她刚来时并不知道可以申请政治庇护,也不明白什么是政治庇护,更不知道政治庇护的真正用意是什么,所以她没有及时申请。后来她咨询的服务公司又没有给她说明具体的法律要求。等到后来她听别人说到自己是符合政治庇护要求,想申请庇护时,法律要求的时间期限又超过了。她就一直这么拖着没办。
我分析了她的案子,指出她在国内的遭遇构成了申请庇护所要求的政治迫害,所以她可以申请庇护。虽然提出申请的时间期限是超过了,但可以利用移民法INA208(2)(D)的条款来帮她申述。根据INA208(2)(D),虽然政治庇护申请必须在申请人进入美国后的一年内递交,但如果申请是超过一年后才递交的,只要申请者可以证明以下两个条件,那么申请仍然有效。条件一﹕申请者能够利用充足的证据显示,在进入美国后的一年内没有能够递交申请,是因为有非常特别的原因使申请者错过了递交申请的期限。条件二﹕申请者进入美国后,其所处环境的巨大改变,使得申请者具备了申请庇护的资格,包括申请者在美国的生活和工作条件的改变,以及中国国内条件的改变。
法律条文和依据是找到了,但要收集有力的证据就不容易。比如,要证明这名客户在国内受到过政治迫害,警察抓她应该有逮捕证或者拘留证,交纳保释金应该有保释金收据。当然仅仅有这两个证明还远远不够,还应该有生动的情节描述和一大堆其它的证明材料。我请这名客户收集证据,证明她没有及时递交申请的特殊理由,同时列出她必须在国内收集的其他证明证据,两个月左右,申请材料就准备齐全了。后来,这名客户的申请在和移民官面谈时被否决了,理由是没在进入美国后的一年内递交申请。案子自动转入移民法庭。上了两次小庭,一次大庭,在大庭上法官批准了客户的申请。
这个案子说明,即使您来美国后许多年,早就超过了规定的一年内递交申请的期限,但只要根据移民法的特殊规定,收集足够的证据,仍然是可以成功申请庇护绿卡的。但这就比在来美国后一年内就递交申请要麻烦多了,需要的证据材料也多多了,当然,律师费用也多许多了。结论:虽然超过一年您仍然可以申请,但最好还是在来美国后一年内就递交庇护申请。
如果看完本文后,您仍有疑问,或想了解更多细节,敬请咨询田方中律师楼。田律师还对准备或已经递交政治庇护的申请者,进行案情的免费分析,评估,和指导,或是到我们的Website: www.tianfangzhonglawfirm.co.cc有许多的案例介绍。
田律师是美国律师协会和德州律师协会会员,以擅长经办各种移民案件著称业内,特别是政治庇护、投资移民和职业移民申请。田律师出人意料的办案和胜诉记录,已成为行业佳话。他拥有极为丰富的各地上庭经验,同时精通于撰写各种上诉状,经常推翻移民局、移民法庭和移民上诉委员会的判决,为客户成功争取权益。
田律师博采众长,拥有美国法学博士学位、英美文学本科和硕士学位及电脑硕士学位,曾担任华中理工大学英语教师,华为和中兴通讯公司高级英文翻译及海外市场部经理。他为人热情、责任感强,极具亲和力,视客户如家人,把客户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急客户之所急,忧客户之所忧,乐客户之所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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