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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火殷鉴 新北市拟消防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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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旭昇新北市8日电)消防法修法缓不济急,新北市政府将研拟火灾预防自治条例,严禁业者使用火把、仙女棒等火类道具演出,并规范老旧社区装设侦烟设备,希望降低火灾发生率、死亡率。

新北市府消防局火灾预防科长程昌兴今晚表示,随着经济高度成长,建筑物高层化、多元化、捷运地下化发展,防火工程技术日新月异,火灾预防日趋艰钜。

但消防法规修法以往非受瞩目重大民生法案,经常躺在立法院,甚至退回行政院重议。每逢遇到重大火灾伤亡时,才又引起重视。

程昌兴形容消防法,好像一本“生死簿”,修法不通过,严重影响安全。他举例,新北市与各地元宵节常放天灯,消防修法放天灯需经申请才能放,但却修法未过关,新北市政府又不敢纳入自治法规,避免抵触中央法规。

立法走在社会需求后,缓不济急,消防局计划自订“新北市火灾预防自治条例”,今年5月送请市议会审查。期待透过行政手段介入,让特种公安业者、居家安全纳入规范,加强用火用电、避难安全、消防安全设备的管理等相关规定。

程昌兴表示,业者加装隔音棉,并未列入消防与建筑法规范,安检时一定过关。但法律未规范处,往往成为安全隐忧。自治法规可要求业者装设防火材质隔音棉、特定场所严禁业者用火把、仙女棒等火类道具演出。

在老旧社区方面,程昌兴表示,目前新北市约有50至60万户老旧公寓,期待透过规范强力要求装设侦烟设备,“让侦烟器在火警时叫醒民众,而非火烟呛死民众”,造成遗憾。基隆市7日晚间发生的祖孙伤亡火警,就是发生在公寓社区。

程昌兴说,历年来,许多重大伤亡火警,几乎都与消防设备无关,而是与民众行为相关的走道阻塞杂物、单一出口、装设铁窗等。但发生火警后,消防单位就必须背负原罪。

消防局表示,公安检查时,部分公共场所检查项目及消防标准,虽符合旧有法规,取得相关执照,但因法规无法与时俱进,为保障市民安全,透过自治条例,期待可以藉行政手段加速改善消防缺失,确实辅导业者改善防火建材及逃生设施。

市府说,消防局会同工务局、经发局等单位,今晚也前往稽查,9日前将完成全市47家酒店、歌厅、舞厅、酒吧的消防安全检查,包括逃生口是否阻塞,是否装设隔音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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