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惡火殷鑑 新北市擬消防條例

人氣: 8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3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市8日電)消防法修法緩不濟急,新北市政府將研擬火災預防自治條例,嚴禁業者使用火把、仙女棒等火類道具演出,並規範老舊社區裝設偵煙設備,希望降低火災發生率、死亡率。

新北市府消防局火災預防科長程昌興今晚表示,隨著經濟高度成長,建築物高層化、多元化、捷運地下化發展,防火工程技術日新月異,火災預防日趨艱鉅。

但消防法規修法以往非受矚目重大民生法案,經常躺在立法院,甚至退回行政院重議。每逢遇到重大火災傷亡時,才又引起重視。

程昌興形容消防法,好像一本「生死簿」,修法不通過,嚴重影響安全。他舉例,新北市與各地元宵節常放天燈,消防修法放天燈需經申請才能放,但卻修法未過關,新北市政府又不敢納入自治法規,避免抵觸中央法規。

立法走在社會需求後,緩不濟急,消防局計畫自訂「新北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今年5月送請市議會審查。期待透過行政手段介入,讓特種公安業者、居家安全納入規範,加強用火用電、避難安全、消防安全設備的管理等相關規定。

程昌興表示,業者加裝隔音棉,並未列入消防與建築法規範,安檢時一定過關。但法律未規範處,往往成為安全隱憂。自治法規可要求業者裝設防火材質隔音棉、特定場所嚴禁業者用火把、仙女棒等火類道具演出。

在老舊社區方面,程昌興表示,目前新北市約有50至60萬戶老舊公寓,期待透過規範強力要求裝設偵煙設備,「讓偵煙器在火警時叫醒民眾,而非火煙嗆死民眾」,造成遺憾。基隆市7日晚間發生的祖孫傷亡火警,就是發生在公寓社區。

程昌興說,歷年來,許多重大傷亡火警,幾乎都與消防設備無關,而是與民眾行為相關的走道阻塞雜物、單一出口、裝設鐵窗等。但發生火警後,消防單位就必須背負原罪。

消防局表示,公安檢查時,部分公共場所檢查項目及消防標準,雖符合舊有法規,取得相關執照,但因法規無法與時俱進,為保障市民安全,透過自治條例,期待可以藉行政手段加速改善消防缺失,確實輔導業者改善防火建材及逃生設施。

市府說,消防局會同工務局、經發局等單位,今晚也前往稽查,9日前將完成全市47家酒店、歌廳、舞廳、酒吧的消防安全檢查,包括逃生口是否阻塞,是否裝設隔音棉等。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