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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票!国民党团主张满18岁有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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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3月09日讯】(大纪元记者宋碧龙台湾综合报导)立法院国民党团今(9)日上午召开记者会,国民党立委丁守中领衔提案修改选举罢免法,将选举权年龄由20岁降到18岁。丁守中强调,全球有178个国家规定的投票年龄为18岁,为什么台湾18岁不能投票?

丁守中指出,全球有178个国家规定的投票年龄为18岁,若将投票年龄降到18岁、20岁有选举权,应无违宪,因此,他认为降低投票年龄不会涉及修宪,希望政府积极面对此问题。

宪法规定人民要年满20岁才有公民权,但宪法学者认为,放宽投票门槛,与宪法保障人民基本权利并不抵触。不过也有学者提出如果该提案在立法院完成三读将有违宪之虞。

内政部民政司副司长林清淇则说,虽然现在教育普及资讯发达,18岁年轻人的成熟度可以被肯定,但这个建议是否与宪法抵触,内政部最快会在1周内召开会议,邀请法政学者及专家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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